公与私,衡量党性强弱的根本尺子

公与私,衡量党性强弱的根本尺子

个人与公家“彼此不分”,人情与原则“搅和一起”,合法与非法“没有界限”,这不但与党的性质宗旨背道而驰,而且是导致腐败的重要诱因

周恩来因为理发用公车,主动付费;因为招待客人用公家的茶叶,主动付费;因为下基层吃老百姓的饭,主动付费……在他看来,公与私的界线必须分明,不能越雷池半步。

习总书记在参加河北省委常委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时强调:“衡量党性强弱的根本尺子是公、私二字。作为党的干部,就是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就是要诚心诚意为党和人民事业奋斗,就是要讲大公无私、公私分明、先公后私、公而忘私。”

“居官守职以公正为先,公则不为私所惑,正则不为邪所媚。”对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来说,公私分明、秉公用权,是共产党员必须具有的党性和操守;以权谋私、损公肥私,既为千夫所指,也难逃党纪国法的制裁。

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董必武说过,一个自觉的革命家和一个普通人不同之处虽然很多,但最重要的一条区别,就在于他们对于“我”的态度不同,是唯我呢?还是忘我?是事事以我的利益为出发点,还是以群众的利益为出发点。

也许在有的党员看来,用公车办一次私事、花公款请一回朋友、借公权为亲戚朋友安排一份工作,是人之常情,用不着大惊小怪。殊不知,“蠹众而木折,隙大而墙坏”,多少不良作风就是在习以为常中蔓延,在司空见惯中逞威。“共产党员和干部应该把谋求特权和私利看成是极大的耻辱。”能否经得起公与私的考验,绝不是无足轻重的小事,而是事关恪守党的性质宗旨的大事。多少腐败现象,都可以找到假公济私的魅影。个人与公家“彼此不分”,人情与原则“搅和一起”,合法与非法“没有界限”,这不但与党的性质宗旨背道而驰,而且是导致腐败的重要诱因。

邓小平说过:“公私分明,不能拿原则换人情。”领导干部坚持原则,秉公用权,“把人民群众的公共利益,摆在自己的私人利益之上”,能产生上行下效的表率作用,能扬正气、树形象、得人心,如“月映万川、万川映月”。

上世纪60年代,毛主席的生活管理员打听到国外有种带嘴儿的烟,便委托外交部购买了两打,并想从招待费中报销这笔开支。毛主席得知后严肃地说:“中国不缺我毛泽东一个人吃的花的。可是,我要是生活上不检点,随随便便吃了拿了,那些部长们、省长们、市长们、县长们都可以吃了拿了。那这个国家还怎么治理呢?”

“一心可以丧邦,一心可以兴邦,只在公私之间尔。”党员干部只有心存敬畏、手握戒尺,“有所行,有所止;有所为,有所戒”,做到立身不忘做人之本,为政不移公仆之心,用权不谋一己之私,才能以实际行动展示共产党人的党性光辉。

(作者为陆军第五十四集团军政委,本文摘自作者在集团军党委机关党课上的讲话)

责任编辑:叶其英校对:李天翼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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