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科举有什么罪?

报告人:李国荣 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研究馆员

导读:

1、限定身份,排斥贱民。

  身家不清者拒之科举之外,如唐朝,商人、州县衙门的衙役不让参加;宋朝,不孝不悌之人,受过刑罚之人,身有残疾之人,还俗的和尚道士不让参加;明清,娼、优、隶、卒不让参加科举考试。另外,除了太平天国,历朝历代都不允许女人参加科举考试。

  2、死板僵化,脱离实际。

  考试内容不变——四书五经;在宋以后,考试答案固化,都是朱熹的解释;文体死板——八股文,起承转合,让知识分子的思维日益固定化、模式化;重文轻理,不涉及自然科学,视野狭窄,一定程度上导致近代中国在自然科学上落后于西方。

  3、压抑个性,漏选真才。

  如李白、唐伯虎、蒲松龄、曹雪芹等都是科举的“落榜生”。

  4、诱导文人,执迷终生。

  考取功名后,即使是秀才,在经济、政治上都有若干特权,这就诱导文人去挤这条“独木桥”。许多文人认准科举之后,执迷其中,毕生的经历投入科举之中,读死书,死读书。

  5、丑闻不断,舞弊成风。

  官府对舞弊的打击越来越严厉,考生作弊手法越来越高明。买卖考题、夹带、暗号、信鸽作弊等手段层出不穷。

  6、喜怒无常,取人失当。

  取人往往“以名取人、以貌取人、以字取人”。其中举了文天祥、乾隆、慈禧等例子。

2013-10-12 15:37:00 来源: 宣讲家 我要评论(0)
校对:叶其英责任编辑:李贤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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