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习近平总书记就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作出重要指示,要求各级党委和政府充分认识“枫桥经验”的重大意义,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矛盾和问题,把“枫桥经验”坚持好、发展好,把党的群众路线坚持好、贯彻好。
20世纪60年代初,浙江省诸暨市枫桥镇干部群众创造了“发动和依靠群众,坚持矛盾不上交,就地解决。实现捕人少,治安好”的“枫桥经验”。50年以来,“枫桥经验”保持“依靠群众”的核心和精髓,紧紧抓住做好群众工作这条主线,随着时代的发展和变化与时俱进,结合新情况、探索新规律、找寻新方法,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重要保障。
“枫桥经验”的成功值得全国上下各级党委政府学习,特别是在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过程中,借鉴“枫桥经验”更能助于党员干部坚定不移地走群众路线。深入认知“枫桥经验”,学以致用,为走群众路线铺砖垫石,达到活用“枫桥经验”,活现群众路线作用的效果。
活用“枫桥经验”,首先要学习深意掌握内涵。认知“枫桥经验”内容和成功,不单单是了解何为“枫桥经验”,更是要抓住其精髓和核心,学习其始终保持着的探索精神和创新精神,总结其并未随着时代的快速发展而凋零的做法和经验。掌握“枫桥经验”的实质内涵,为运用它开展工作做好扎实的前期准备。
活用“枫桥经验”,其次要因地制宜抓好落实。借鉴“枫桥经验”开展地方工作,并不是效仿,而是实地应用。全然不顾本地的实际情况和需求,“空打雷,不下雨”的做法最终会成为“四不像”。知己知彼,找出自身不足;取长补短,用准方法实干,方能“百战不殆”,让“枫桥经验”落地生根,逐渐形成“本地经验”。
活用“枫桥经验”,最后要总结经验坚持发展。攻城容易守城难,好的工作方法亦是这个道理。要让好的工作方法经久不衰,形成长效机制是有效途径。在实际应用之后,坚持“取其精华,弃之糟粕”的做法,从取得的成果和失败的教训中不断剖析总结,与时俱进,坚持发展。让有效经验随时充满活力,焕发出勃勃生机。
“枫桥经验”是新时期与群众路线相结合的典范。活用“枫桥经验”,切实解决好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助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开展,贯彻落实好、坚持好党的群众路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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