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科研经费“晒”在阳光之下

让科研经费“晒”在阳光之下

核心提示:如何让科研投入真正发挥应有的效益,专家和科技界人士呼吁,必须加快推进科研制度的改革与创新,清除当前体制运行中存在种种弊端,让科研经费的“好钢”真正用在刀刃上。

近日,科技部部长万钢怒斥科研经费“恶性问题”。“新华视点”记者梳理近三年国家各部委、各省份年度审计报告发现,科研经费被“贪”“吞”“挪”“骗”屡见不鲜,“黑洞”惊人。

总量居世界第三、年度过万亿元的科研投入,却没有换来与之相应的科技创新效应。科研腐败症结在哪?“黑洞”又该如何堵住?

课题“养人”:研究未启动 钱已进腰包

大到发放工资、福利、建经济适用房、购买汽车,小到充饭卡、交电话费,甚至重复报销车票,在一些已曝光和查处的科研腐败案例中,科研经费几乎“无所不能”。

某985高校社科处的一位人士说,我国高校和研究机构科研项目主要来自政府部门和社会合作,国家级项目对可支配的劳务、餐饮、会议等费用会有一定的额度限制,社会合作项目却基本上由课题负责人一人决定,除了可计提30%左右的劳务费,可报销的单据也几无限制,科研经费成为变相收入补贴已是“公开的秘密”。

原本用于支持创新、推动科技进步的经费,为何变成众人争抢的“唐僧肉”?

广州某部属高校一位从境外回国任教的教授,在国外每年薪水近100万元人民币,而回到广州后工资收入不过10余万元。“之所以回国,一是职称提高了,二是,工资收入虽然降低了,但有科研经费作补贴,实际收入并不低。”

21世纪教育研究院副院长熊丙奇说,课题还没开,一部分资金就已进入某些人员的腰包,这同我国科研人员的薪酬体系有关。一些科研机构、高校对科研人员采取“基本工资+津贴+奖励”的薪酬制度,津贴、奖励部分主要源于“科研提成”。

审计报告也印证了这种说法。2007年至2009年,陕西省6所省属高校项目负责人按5%到20%的比例提取开题费、特支费等上千万元,正是高校“自行规定”的。

“某种程度上说,一些课题经费已异化为科研人员的‘红包’。”熊丙奇说。

责任编辑:姜波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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