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人民陪审员3年内倍增至20万

最高法:人民陪审员3年内倍增至20万

最高法院院长周强昨日表示,2至3年内全国法院人民陪审员数量将增至20万左右,工人、农民、进城务工人员等群体比例将提高,并切实解决人民陪审员“陪而不审,审而不议”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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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陪审员基层群众将占7.5万人

目前,我国各级法院现有人民陪审员8.7万人,比2006年增加3.1万人。周强说,各地普遍规定了选任普通群众担任人民陪审员的最低比例,注重推荐来自基层的群众代表参加陪审工作,确保人民陪审员的来源有效涵盖不同社会群体。

按照最高法院的“倍增”计划,2至3年内,这一数量将增加到20万人左右,比现在增加11.3万人。周强表示,将提高基层群众,特别是工人、农民、进城务工人员、退伍军人、社区居民等群体的比例,确保其所占比例不低于新增人民陪审员的三分之二,也就是7.5万余人。

适当放宽人民陪审员学历条件

资料显示,现有人民陪审员84%以上为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周强表示,由于人民陪审员一般需要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导致普通群众所占比例不高。各地普遍反映,农村地区一般群众较难达到规定的学历条件,西部地区的难度更大。

而普通群众代表不多,影响了人民陪审员工作的代表性和广泛性。周强表示,将适当放宽学历条件,以“品行良好、公道正派”为主要选任标准。

今年以来,吉林周喜军杀婴盗窃案、海南万宁小学校长强奸案等,都有人民陪审员参加。据介绍,一些社会关注、案情复杂,包括依法不公开审理的案件,各地法院吸收人民陪审员参加审理,提高了司法公信力。

解决“陪而不审、审而不议”

周强表示,当前一些人民陪审员参加审判活动不够主动,不熟悉法律规定、不方便请假、有畏难情绪,有的法院不够重视发挥人民陪审员作用。据悉,最高人民法院正着手修改关于人民陪审员工作的司法解释,改进和完善人民陪审员参审机制,并确定在北京等10个省市的部分中级、基层法院开展改革试点。

周强表示,要规范人民陪审员选取机制,注意克服“长期驻庭”和“编外法官”现象,改进人民陪审员参审机制,强化法官的法律指引和告知义务,坚决支持人民陪审员依法履职,切实解决“陪而不审、审而不议”等问题。

■ 亲历

陪审员参加审案 借人体模型研究案情

“交通事故发生后,你是怎样把被害人抱到车上的?是抱他身体的哪个部位?放到了车里哪个位置?”近日,在北京一中院开庭审理的一起刑事案件中,人民陪审员蔡京生当庭询问被告人李某。

本案中,被告人的辩护人以被告人交通事故及其后的抢救行为不是导致被害人死亡的原因为由,不同意检察机关的指控。庭审中,诉辩双方存在较大争议。

休庭后,蔡京生从医院借来了医学科普人体教学模型和《临床外科》、《临床内科》等书籍,与法官一起查阅资料、分析案情,研究被告人行为与被害人死亡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法官与蔡京生仔细研究了被害人骨折的部位、受伤程度及被告人供述。根据人体解剖原理和被害人死亡的病理分析,得出交通事故系被害人死亡的直接原因。

蔡京生是一中院87名人民陪审员中的普通一员。

据北京一中院相关人员介绍,为了保证人民陪审员充分参与案件审理,最大限度发挥其专长,提高参审效果,一中院要求案件承办人至迟于开庭前十日,书面通知陪审员参加庭审。开庭前,庭审提纲和提问分工由法官与陪审员共同商定,突出陪审员对非法律类专业问题和事实方面争议的实质审查,引导陪审员积极参与庭审。为了方便陪审员工作,庭审后,案件承办法官尽量及时安排合议,不能安排合议的,也要与人民陪审员商定时间,合议后人民陪审员必须在合议笔录上签字。

在确定宣判日期后,法官会征求陪审员意见是否参加宣判,案件宣判后,裁判文书及时寄送给陪审员,对陪审员提出的疑问及反馈意见,承办法官要作出具体回复,同时记录在陪审员参审台账之中。2011年全年,一中院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数量达到了2359件,参审率为49.6%。

责任编辑:单梦竹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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