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新型城镇化要走以人为本的道路

陕西:新型城镇化要走以人为本的道路

美国著名经济学家、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斯蒂格利茨曾说过,中国的城镇化和美国的高科技,将是影响21世纪人类社会发展的两大因素。这一论断说明,中国城镇化的影响已经扩展到了世界。2012年,我国的城镇化率达到了52.6%,这不仅标志着我国已经进入了城镇化时代,还意味着正处于城镇化的加速阶段。

党的十八大之后,国家主要领导人对新型城镇化的强调,激发了学界对新型城镇化的一系列讨论。新型城镇化与过去的城镇化在模式、政策选择等方面究竟有多大差异?在新型城镇化的系统里,应该以谁为主体?又该选择何种现实的有效路径?一个能够企及的新型城镇化目标,会把占户籍人口47.4%的农民引向何方?新型城镇化的持续推进,又会给中国社会带来什么样的影响和变化?如此等等。这些探讨和争论归结到一点,就是新型城镇化必须围绕主体、目标、路径等内容,设计一条以人为本的道路。

主体:多数人的城镇化。新型城镇化与旧的城镇化的根本区别在于,前者具有城市格局科学合理、产业布局与区域经济发展紧密衔接、环境资源承载能力相匹配的集约、智能、绿色、低碳等特征。新型城镇化的主体是要解决人的问题,既包括现有的城市户籍人口,还包括新进入的外来人口。十八大后修订的《土地法修正草案》中强调指出,新型城镇化的重点是人口的城镇化,要打破过去城镇化进程中的“土地城镇化”模式,实现土地与人口城镇化的同步。而保障人口城镇化的关键,是改革户籍制度。统计数据显示,2000年-2010年,我国城市建设用地扩张了83%,但包括农民工在内的城镇人口仅增长了45%,显示出土地城镇化与人口城镇化是脱节的。当前,必须打破土地城镇化与人口城镇化脱节的格局,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的市民化,把生态文明理念和原则全面融入城镇化全过程,使已经市民化的农民在城镇能就业、享福利。

目标:促进城乡共同繁荣。新型城镇化是中国扩大内需的最大潜力,其根本目标是促进城乡发展一体化,实现城乡共同繁荣。目前,我国进入城镇化加速时期,城镇化的发展面临严峻的现实挑战。微观上讲,我国经济增长的要素约束日益加剧。经过前些年高歌猛进的土地城市化后,土地要素的边际收益率逐渐下降,地方政府土地财政模式的成本日益加大;技术创新能力增进缓慢,致使我国在国际分工中的地位难以提升,较长时期内将依赖和受制于低端制造业所带来的国际利益分配;同时,又面临劳动力数量递减的问题。宏观上讲,经过34年的发展,前期改革的制度性绩效开始消失,系统性改革的缺位和某些领域中改革的错位,使得改革的红利正在消弭,宏观政策效果递减明显。如何走好新型城镇化之路,通过新型城镇化拉动经济增长,促进城乡共荣,还需要更科学的路径设计。要打破“各地为政”的城镇化思维,制订科学的城镇化规划,在全国统筹城乡发展规划的指导下,结合当地实际,制订区域性的城镇化发展规划,并以具体可行的路径去推动城乡实现共同发展和繁荣。

路径:坚持“一化两改”。推动新型城镇化,最重要的是实现“一化两改”,即“农业现代化”、“土地制度改革”和“户籍制度改革”。实现农业现代化,农民大量向城镇迁移的基础条件有两个:一是农业生产效率提高,农村出现剩余劳动力;二是城镇有可吸纳农村剩余劳动力的空间环境和产业条件。据世界银行统计,目前,低收入国家农业劳动力比重为72%,下中等收入国家为54%,上中等收入国家约为30%多,高收入国家为10%左右,最发达的国家农业劳动力比重仅为2-3%。2011年,我国的农业劳动力比重为36.7%,属于上中等收入国家水平。我国的农业现代化,必须以生产机械化和要素集约化来带动。此外,还必须突破土地制度和户籍制度两大壁垒。

(作者单位:省委党校)

责任编辑:董洁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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