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极发展消费金融

积极发展消费金融

消费金融是向消费者提供消费贷款的一种现代金融服务,一般采取公司制运行方式。我国银监会2009年发布了《消费金融公司试点管理办法》,2010年北京、上海、天津、成都开始进行消费金融试点工作。积极发展消费金融,可以促进我国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发展消费金融有助于刺激消费需求,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冲击。目前,国际金融危机的阴霾尚未消除,国际市场需求难有大的起色,扩大内需特别是消费需求成为我国保持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现实选择。同时,随着我国居民收入的增加,居民提前消费的能力和信心不断增强。发展消费金融,可为消费者提供专业化的金融服务,从而有效扩大消费需求,增强消费对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

发展消费金融有助于推动金融创新,完善金融服务体系。金融是现代经济的血液。但目前我国金融的覆盖面和渗透力不够,创新不足,金融服务组织体系不健全;消费信贷存在层次单一、数量稀少等问题。发展消费金融,提供多样化、专业化的金融服务,可释放消费潜力,激发金融创新活力,进而促进我国金融服务体系的完善。

发展消费金融有助于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扩大国内消费需求,降低对投资和出口的依赖,是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内容。我国已进入工业化中后期,经济发展模式正由“投资型”向“消费型”转变。金融服务必须适应这一转变,加快由“生成型金融”向“消费型金融”转变。

发展消费金融在我国还属于新生事物,应借鉴发达国家经验,抓住以下几个要点积极推进。

制定清晰的经营战略。制定科学合理的经营战略,是发展消费金融的关键。经营战略主要包括客户和产品定位、营销及信贷模式等。在客户和产品定位上,借鉴发达国家经验,应把目标客户定位于中低端收入人群。这类人群主要由年轻人构成,不但具有潜在消费能力,而且具有现实消费需求。在营销模式上,发达国家大都采取全方位的营销模式,例如在美国、德国等国家,如果客户在一家消费金融公司办理消费贷款,就会得到打包提供的低价优质服务。

加强信贷风险控制。消费金融客户分散,贷款额度小,风险较大。因此,发展消费金融必须加强信贷风险管理。发达国家在这方面有一套比较成熟的做法:在事前注重贷款客户的信息采集和诚信评价,在事中利用信息化系统提高贷款审批效率和准确性,贷款之后持续对客户进行监测,一旦发现异常,立即进入风险管理程序。目前,我国个人诚信体系还不健全,加强信贷风险管理与控制,应从消费金融公司内部出发,建立全面的信贷风险控制体系,包括贷款政策制定、个人信息及诚信评估、贷款信息化决策、贷款后持续监测以及贷款催收5个部分。其中,个人诚信评估和贷款信息化决策两个部分尤为重要。

加强外部监管。有效监管是消费金融健康发展的必要条件。根据发达国家经验,针对消费金融公司的监管,应从准入条件、规范资金来源与运用、丰富监管手段及完善信息披露体系几个方面入手。在准入条件上,应在资本充足率、资产损失准备充足率、同业拆入资金比例等方面设置严格的数量标准。在规范资金来源与运用上,主要是防范消费金融公司利用“壳”资源进行非法吸储和违规放贷。在监管手段上,应以经济与法律手段为主、行政手段为辅。在信息披露方面,应建立完整的信息报告体系,提高信息披露质量。

(作者单位:西南财经大学金融学院)

责任编辑:叶其英校对:李天翼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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