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答复有关惠农政策、转基因食品安全等网友意见建议(4)

农业部答复有关惠农政策、转基因食品安全等网友意见建议(4)

十、关于地方推广沼气尊重农民意愿的问题

农业部答复:从2003年开始,农业部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启动了农村沼气国债项目,支持户用沼气建设。在农村沼气项目实施过程中坚持农民的主体地位,尊重农民意愿,由农民申请、逐级上报,避免硬性摊派,争取把实事办好、好事办实。2012年,我部在四川省成都市召开的全国农村沼气工作会议上明确提出,要在尊重农民意愿和需求的前提下,因地制宜发展户用沼气,提高建池质量,强化服务网点建设,提高服务能力;在农户集中居住、新农村建设等地区,打破沼气工程与养殖场(养殖小区)、发酵原料与畜禽粪便的“两个捆绑”,坚持高标准、高投入、高产出,科学发展村级沼气集中供气站和大中型沼气工程。

今后,我们在制定农村沼气相关政策和安排项目资金时,将进一步加强实地调研,充分听取基层和农民的意见,争取使决策更加科学,符合当地实际和农民意愿。

十一、关于扶持家庭农场发展的问题

农业部答复: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提出“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发展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等规模经营主体”,2013年中央1号文件进一步把家庭农场明确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重要形式,并要求通过新增农业补贴倾斜、鼓励和支持土地流入、加大奖励和培训力度等措施,扶持家庭农场发展。

在二三产业发达、劳动力转移充分的地区,培育家庭农场的实践已经开展多年,并积累了较为丰富的经验。江苏、安徽、福建、浙江、山东、辽宁等省已经出台或正在起草扶持家庭农场发展的专门文件。从实践看,这些扶持政策措施主要包括五个方面:一是建立家庭农场注册登记和认定制度。目前,江苏、山东和浙江省都出台了家庭农场工商注册登记办法,对家庭农场登记的名称、经营范围、组织类型、经营者资格等作出了具体规定。浙江、江苏、安徽、吉林、湖北、宁夏等地农业部门已出台了示范性家庭农场认定办法。二是引导农村土地流向家庭农场。上海松江区明确将集体统一整理好的土地租给家庭农场经营。浙江宁波市对家庭农场流转土地给予适当资金补助。吉林延边州则通过建立专业农场与流出农户分享超额利润机制,引导土地流向家庭农场。三是涉农财政补贴向家庭农场倾斜。宁夏石嘴山市对家庭农场的生产经营、财务管理等进行考核,考核通过的将给予相应扶持。湖北武汉市对符合标准的家庭农场给予一次性补贴。浙江海盐县和吉林九台市对经认定并达到一定经营规模的家庭农场给予财政补助或一次性奖励。四是加强金融保险服务。如安徽庐江县和吉林敦化市通过设立农业风险防范资金或由政府补贴,探索为家庭农场办理金融贷款和提高保险金额。五是提高农业社会化服务水平。黑龙江鼓励基层公益性农技推广机构与家庭农场合作,探索建立家庭农场农技特派指导员制度。安徽宿州市结合创新农业经营主体,由龙头企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组成产业联合体,通过签订生产服务合同确立各方权责关系,为家庭农场提供服务。

目前,我部正在加快研究扶持家庭农场发展的具体政策,但尚未出台。网友可以向当地农业部门咨询了解是否有地方性扶持家庭农场的措施。

责任编辑:刘萌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0

精选专题

领航新时代

精选文章

精选视频

精选图片

微信公众平台:搜索“宣讲家”或扫描下面的二维码:
宣讲家微信公众平台
您也可以通过点击图标来访问官方微博或下载手机客户端:
微博
微博
客户端
客户端
京公网安备京公网安备 1101010200155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