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文化体制改革的若干规律性认识

关于文化体制改革的若干规律性认识

文化体制改革始于2003年,用了10年时间就走完了其他领域改革数十年的历程,这在我国改革史上是一个奇迹。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吹响了全面深化改革的号角,及时总结提炼文化体制改革的规律性认识,不但对全面深化文化体制改革非常必要,而且对推动其他领域改革也有借鉴意义。

理论上的突破是改革的先导

文化体制改革的对象,不是文化工作者,更不是艺术家,而是束缚文化发展的观念和体制。这种观念和体制是计划经济时期形成的,但在改革开放过程中并没有被触动。2003年改革以前的文化体制,具有典型的计划经济特征,文化资源是按行政方式配置的,文化单位是行政附属物,思想观念具有浓厚的计划经济色彩。

文化体制改革呼唤理论上的突破:文化已不再具有单一的意识形态属性,而是兼有意识形态和商品的双重属性;文化已不再是单纯的公益事业,而是被区分为公益性文化事业和经营性文化产业。现在看来,这两条的道理很简单,理论上并非高深莫测,但依此却叩开了文化体制改革的大门。

承认文化具有“双重属性”,把公益性文化事业和经营性文化产业区分开来,也就清晰地界定了政府和市场的边界:公益性文化事业以政府为主导,旨在保障人民群众的基本文化权益;经营性文化产业以市场为导向,旨在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多层次、多方面的精神文化需求。与之相对应,国有文化单位也被“一分为二”:一部分是公益性的,继续保留在事业单位序列;一部分则是经营性的,要逐步转制为企业。令人一筹莫展的国有文化单位分类改革,因此被撬动。

理论上每一次突破,就会引领改革实践向前迈出一大步:

——经过10年的文化体制改革,文化已不再是与“教科卫”相并列的“小文化”,而是与经济、政治和社会相匹配的“大文化”,文化建设已被纳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并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社会建设和生态建设一同部署、一同实施,文化的地位大大提升;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顺理成章地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的奋斗目标,文化自信、文化自觉、文化自强深入人心,文化立市、文化强省已成为各级党委和政府的自觉行动,文化立国已成为全社会的共同愿望与不懈追求。

——经过10年的文化体制改革,文化已不再是封闭的“自我循环”,而要融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大循环”,文化建设不能再是“两张皮”,一方面文化产业发展离不开国民经济体系的支撑,另一方面文化产业作为战略性新兴产业已成为国民经济新的增长点,正在与国民经济、国民教育、城乡建设及科技和旅游等相融合,渗透于国民经济各行各业,提升品牌价值,增加物质产品和现代服务业的附加值和文化含量,对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责任编辑:叶其英校对:李天翼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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