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执法和效能监督工作

强化执法和效能监督工作

核心提示:今年以来,甘肃省纪委认真落实“转思想、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要求,把案件查办作为执法和效能监督工作的重点和抓手,强化问题导向意识,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严肃查办在贯彻落实中央重大决策部署、遵守和执行国家法律法规中存在的失职失责问题,不断增强执法和效能监督的实效性和震慑力。

今年以来,甘肃省纪委认真落实“转思想、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要求,把案件查办作为执法和效能监督工作的重点和抓手,强化问题导向意识,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严肃查办在贯彻落实中央重大决策部署、遵守和执行国家法律法规中存在的失职失责问题,不断增强执法和效能监督的实效性和震慑力。

把案件查办作为执法和效能监督工作的主业。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高度重视执法和效能监督案件查办工作,严格执行有关办案工作法律、法规和制度规定,认真遵守办案纪律,不断规范办案程序,正确运用政策和策略,加强对案件的管理和监督,今年以来,查处各类执法和效能监督方面的案件66件。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的主要领导始终把执法和效能监督案件查办工作放在心上、抓在手上,重要问题亲自协调解决,重要复杂案件的查处工作亲自挂帅、直接指挥。查办案件工作协作机制不断完善,充分调动发挥了检察、法院、公安、审计等部门的职能作用,形成了查办案件的整体合力。各市州纪检监察机关不断加强对县级纪检监察机关办案工作的指导,着力解决基层纪检监察组织不会办案、不愿办案、不敢办案的问题,努力提高派驻机构和基层纪检监察机关查办案件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把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作为执法和效能监督案件查办工作的重点。执法和效能监督坚持“1+3”模式,“1”是指对政府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情况的监督检查;“3”是指生产安全、生态安全、食品药品安全监督检查。执法和效能监督案件查办为重点,明确主责、突出主业、集中主力,针对中央和省委关注、社会和群众关切的突出问题,切实履行“执法的再执法、监督的再监督、检查的再检查”职能,加大对纪检监察机关监督对象违纪违法问题的查处力度。坚持从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抓起,重点查处侵害人民群众利益的典型案件,重点查处落实政府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中违反政治纪律、组织人事纪律、财经纪律等问题,履行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环境保护、土地管理、水利改革发展、节能减排等工作职责中失职渎职行为,严查问题背后的腐败案件。针对机关效能和基层执法工作,围绕维护政令畅通、优化发展环境、服务企业发展、维护群众利益、转变工作作风等方面,严肃查处并坚决纠正基层行政执法人员办事不公、吃拿卡要、失职渎职和为违法行为充当“保护伞”等问题,坚决纠正一些政府机关和工作人员不负责任、办事拖拉、效率低下及对群众态度冷漠等问题。目前,已查处食品安全案件1件,安全生产(事故)案件7件,基层执法案件3件,机关效能案件38件,有力促进了社风、民风和机关作风的好转。

把强化行政问责作为执法和效能监督工作的重要手段。明确要求各地各部门加强对《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和《甘肃省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的执行力度和监督检查,把行政问责作为监察机关的重要职责和执法和效能监督工作的“杀手锏”,切实纠正工作中失之于宽、失之于软和问小不问大、问下不问上、问轻不问重,甚至是失责不问责等问题。坚持权责一致,依纪依法严肃追究责任,既追究违纪违法问题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的纪律责任,又要对案件问题多发频发或发生恶劣影响案件的地方和部门党政领导干部进行问责,对一些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对专项监督检查、案件调查和事故处理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对有关部门和地方政府进行约谈,提出监察建议,实施倒查追责。截至目前,党政纪处分142人,行政问责46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10人。

责任编辑:姜波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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