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是强化制度保障,创新优秀年轻干部选任制度。建立一套能上能下、能进能出、充满生机与活力的培养选拔年轻干部的工作运行机制,是有序推进年轻干部培养选拔重要保障。一是建立年轻干部选用工作责任制。把培养选拔年轻干部工作列入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职责和任期目标,建立一把手抓总,层层负责的工作机制,强化对各单位领导特别是一把手对培养选拔年轻干部工作情况的考核,完善领导干部署名推荐干部制度,不断提高领导干部在举贤任能方面的责任心和风险意识。二是加大竞争性选拔干部力度。本着于法周延、于事简便的原则,继续完善公开选拔、竞争上岗等竞争性选拔干部制度,进一步细化适用范围和情形、基本程序和操作办法,科学合理地确定选拔范围和资格条件,让更多年轻干部体验公平竞争的好处和压力,让优秀人才进入选拔视野。加大对竞争性选拔工作的监督,实行阳光操作,利用各种媒体,广泛宣传公平竞争的意义和公平竞争中出现的优秀年轻干部,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为年轻干部的培养选拔创造良好的竞争环境。同时,在完善公开选拔、竞争上岗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完善破格提拔使用干部的程序,对特别优秀的年轻干部要实行“压担子”、“搭梯子”、“戴帽子”培养,及时放到领导岗位上去锻炼,为年轻干部的脱颖而出创造良好的平台。三是健全科学的考核评价机制。进一步改进和完善干部考核评价体系,制定切实可行的以实绩为核心,包括德、能、勤、绩、廉各个方面在内的评价标准,加强对领导干部的全面考核。坚持凭实绩用干部,强化考核结果的运用,把考核与干部的升降去留挂钩,考绩优秀者优先提拔,考绩较差者,适时调整降免,形成合理的竞争机制,为优秀年轻干部“上”创造条件。
三是提升能力素质,拓展年轻干部培养路径。
教育是年轻干部成才的基础,实践锻炼是加快年轻干部成长成熟的有效途径。在年轻干部的培养选拔上,要注意防止“重选拔使用,轻教育管理”的不良倾向,着眼于长远发展,坚持教育培训先行,对年轻干部进行全面、系统、深入的理论培训和实践锻炼,不断提高其政治素质和能力素质。一是加强理论业务培训。根据新时期年轻干部的特点和培养方向,制定具体的培养计划,采取举办专题培训、组织在线学习等形式,有针对性地加强教育培训,全面提高年轻干部的政治理论素养,打牢理想信念的根基。充分利用各种培训资源,拓宽培训渠道,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有计划有步骤地组织开展经济、金融、法律、管理等等各方面知识培训,不断提高年轻干部的大局观和综合业务素质。二是强化党性修养和作风养成。注重加强对年轻干部的党性教育,特别是政治忠诚、道德情操、优良作风和群众观点教育,引导他们不断加强道德修养,提升思想道德境界,正确对待成绩、正确对待组织、正确认识自己,始终保持年轻人的蓬勃朝气;引导他们加强纪律修养,增强纪律意识,自觉遵守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政纪律和工作纪律,做到慎独、慎微、慎权、慎友;引导他们继承和发扬党的优良作风,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密切联系群众,始终保持艰苦奋斗的劲头和锐意进取的激情,把全部心思和精力用在干事创业上。三是加大实践锻炼培养力度。坚持把在艰苦环境培养锻炼、多岗位实践锻炼作为培养年轻干部的主要方式,每年选派一定数量缺少基层工作经历的年轻干部,到乡镇、社区挂职锻炼,积累经验;选派一定数量在基层一线工作时间较长或担任一定领导职务的年轻干部,到县以上党政机关和信访部门、关键岗位跟班学习,开阔视野;对特别优秀的年轻干部,有计划地进行跨部门、跨单位培养性交流,让年轻干部在不同的岗位上积累工作经验。
四是凸显多维关爱,完善年轻干部监督管理网络。年轻干部的成长成熟过程,实际上是一个不断发扬优点,克服缺点和弱点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既需要干部自身的努力,也需要党组织的严格要求、严格管理、严格监督。一是加强日常监督。着眼于预防监督于事前,防患于未然,建立年轻干部思想政治素质现状定期分析和定期谈话制度,有针对性地进行思想教育。在年轻干部得到提拔重用、工作出现失误、个人或家庭遇到重大事件或遇到挫折时,由党委或组织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对其进行谈话教育,及时提醒、预先防范,使年轻干部端正思想,正确对待和处理各种问题,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和进取向上的良好心态。二是加强群众监督。不断扩大干部工作民主化程度,疏通和拓宽群众监督渠道,结合干部考察、年度考核等日常工作,通过民主评议、发放征求意见表、走访调查等多种形式,了解年轻干部在思想作风、工作作风,尤其是生活作风方面的表现情况,让年轻干部在群众测评、社会评议中受到监督,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塑造良好形象。对考核中发现的事业心不强、责任意识差、群众意见大的干部进行批评教育,实施诫勉。三是加强自我监督。要积极运用政治理论培训、党风党纪教育、正反两方面典型教育等多种形式,切实加强对年轻干部的思想教育,使年轻干部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摆正个人与组织、个人与集体、个人与群众的关系,增强自我约束力和自身免疫力,自觉遵守有关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
(作者单位:江苏宿迁宿豫区委组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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