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上对下领导 做硬“同级监督”(2)

强化上对下领导 做硬“同级监督”(2)

核心提示:《决定》强化了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将为各级纪委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更好地行使党内监督权,提供有力的体制保障。

人事安排有新规定

另外,《决定》还从人事安排上作出了统筹协调,规定“各级纪委书记、副书记的提名和考察以上级纪委会同组织部门为主。”这被认为是加强反腐体制机制创新、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领导的重要举措。

姜明安指出,因为纪委书记、副书记是一级纪委的主要领导,在实际工作中,过去由于纪委书记、副书记的领导职务主要是由同级党委决定的,造成了同级纪委对同级党委的监督过软或者监督不到位。

“现在,他们的提名和考察以上级纪委会同组织部门为主,有利于强化他们同上级的沟通和联系,有利于他们更加负责地发挥职能作用,增强了自主性。”姜明安说。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廉洁研究与教育中心主任任建明说,这一方面使纪委的监督更加有力和有效,另一方面将规范和限制各级党委特别是党委负责人以不适当方式干预反腐败工作。

责任编辑:姜波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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