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访中组部举报中心 在北京中共中央组织部举报中心,工作人员在拆封举报信件(11月11日摄)。新华社记者 王申摄
纪律:严禁泄露举报人的个人信息,严厉查处打击报复举报人的行为
记者:有些群众对举报有顾虑,担心受到打击报复。在工作中你们是如何保护举报人的?
负责人:群众敢于站出来举报违规选人用人问题,是对组织部门信任的表现,应当受到鼓励和保护。为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中组部制定了严格的纪律规定,提出了“10个不准”的要求,即不准扣压、损毁或者私自摘抄、复制举报件;不准扩散和公开举报材料;不准擅自办理举报件;不准将举报材料转给被举报人,或者向被举报人和无关人员泄露举报人的姓名、单位、住址等有关情况及举报内容;不准擅自将举报材料带出工作场所;不准在无保密措施的载体上存储、传递、处理举报件;不准泄露上级组织部门和有关领导对举报件的批示及查核报告、内部讨论处理意见等情况;不准歪曲、隐瞒和捏造举报内容及查核的事实真相;不准接受举报人、被举报人及有关单位和人员的宴请、财物和其他不正当利益;不准利用举报材料和调查核实举报问题之机谋取私利。此外,举报受理人员在工作中涉及本人及其亲属的,必须进行回避,否则将受到严肃处理。对打击报复举报人和利用举报侮辱、诽谤、诬陷他人的行为,组织部门将会同司法机关严厉查处、追究责任。
自“12380”开通至今,我们尚未发生过泄露举报人信息和举报内容的问题,我们由衷地希望群众能够给予“12380”举报工作更多的信任和支持。同时,从工作的角度考虑,我们也提倡实名举报,希望举报人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反映问题,我们将在查核结束后采取适当的方式向举报人反馈查核结果,听取他们的意见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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