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共如何密切党群关系(2)

越共如何密切党群关系(2)

建立健全密切联系群众的制度

要实现群众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建设是保障。越共倡导党员干部要继承和发扬胡志明精神,要求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领导干部深入基层与广大民众进行直接沟通,做到“听民说,说民懂,做民信”。比如,越共规定领导干部必须经常深入基层,每个月派政治局委员到地方检查工作,事先不通知,直接同群众接触,既能增进党与群众的感情,又能掌握群众的真实情况。越共中央领导人到基层视察时能叫出许多当地民众的姓名,而普通民众也习惯地直呼领导人在家庭中排行的“小名”,这就拉近了党与群众之间的距离。

自1998年起,越共先后颁布和实施的系列党内文件强调,要建立“民知、民议、民为、民查”的基层民主制度,保障人民的政治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比如,1998年颁布和实施的《关于在乡级实行民主制度》《关于在机关活动中实行民主制度》和《关于在国有企业实行民主制度》等三项基层民主制度,明确了应向人民公开的事项、由人民参与讨论和直接决定的事项、由人民参与讨论并由政府直接决定的事项和由人民监督检查的事项;并要求各级领导深入基层,密切与人民群众的联系,党员包括领导人要在工作单位和居住社区过组织生活,接受双重监督,加强信访工作,及时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越共高度重视党员和群众对于党和国家事务的积极参与,调动群众民主参与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比如,越共十大、十一大召开前,提前将党代会的文件报告让全民讨论,修改党章要全党讨论。党代会的文件报告在党内提前6个月讨论,在全民提前2个月讨论,谈论的时候要逐级讨论决议,同时有会议纪要作为记录,个人也可以直接向中央表达意见。

越共把祖国阵线和数量众多的人民团体视为党与人民群众之间联系的桥梁和纽带,为人民参与党的建设搭建有效的载体和平台。越共认为,祖国阵线和各人民团体在广泛集中、发动和团结各阶层人民中发挥着重要作用,要改革党对祖国阵线和各人民团体的领导方式,发扬其在建设、革新自身组织和活动中的自主创新精神。通过建立祖国阵线、各类社会组织以及人民群众对制定和贯彻党的方针路线政策和重大决定的监督和反馈制度,经常听取祖国阵线和各人民团体就人民关心的有关党和国家的问题反映的意见,让他们参与制定方针、政策、法律,充分发挥其在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和智力支持等方面的积极作用。

为了加强改进党对群众工作的领导,越共中央设立中央民运部,并专设“中央群众工作委员会”,由越共中央书记处书记分管,为党中央的党群工作提供咨询和政策依据。越共提出的做群众工作的四条原则,就是由中央群众工作委员会通过调研形成的指导群众工作的重要文献。为了有效贯彻落实群众路线,越共在乡(坊)设民运科、在村(街道)设民运组,有效指导和实施党的群众工作。

责任编辑:叶其英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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