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为目标
开展“美丽广西、清洁乡村”活动,目的在于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造福人民群众。但由于各种现实因素的制约,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不可能毕其功于一役,需要经过长期努力。这就要求发扬艰苦奋斗精神,既打好攻坚战,通过集中开展活动解决农村生产生活中的突出问题;又打好持久战,通过建立长效机制确保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得到持续改善。
紧扣发展主题。发展是第一要务。离开发展孤立搞活动,就缺乏生命力,就难以持久。“美丽广西、清洁乡村”活动既关系个人生活质量,又关系全区发展全局;既关系百姓健康,又关系群众小康。在实践中,我们坚持把开展活动与促进发展紧密结合、与实现群众利益紧密结合,统筹谋划、通盘考虑,扎实推进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有序推进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加快推进循环经济、生态经济、绿色经济发展,努力将生态环境优势转化为产业优势和经济优势,使活动成为凝聚共识、推进发展的过程,真正得到群众的拥护和支持。
建立常态化保障机制。积极探索建立文明风尚的导向机制、分片包干的领导机制、上下联动的责任机制、多元支撑的投入机制、科学合理的考核机制等,着力建立完善相应的政策制度体系,真正形成“政府主导、群众主体、干部服务、社会参与”的工作推进保障体系,促使活动从突击整治向规范常态管理转变。
构建乡村清洁技术体系。农村生产生活垃圾和污水处理是活动中的难题。在实践中,我们积极探索农村生产生活垃圾和污水就地处理、科学处理的有效形式,强调技术要简便实用,避免越搞越复杂,力求符合农村实际、符合农民意愿,让农民群众乐意接受、能够坚持、得到实惠。各地坚持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理念,尊重群众首创精神,总结推广群众的发明创造和管用办法,大力开展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工作,实施农业“十大工程”和“十大主推技术”,推进城乡风貌改造。同时,探索建立农民主体、政府主导、社会共管的“三位一体”保洁体系。通过这些举措,使广大农村的脏、乱、差状况得到了初步治理,人居环境质量、生态文明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得到了全面提升。
提升乡村文明水平。只有群众养成健康卫生的好习惯、社会形成科学文明的好风尚,才能巩固活动成果,不断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在实践中,我们从活动一开始就注意加强宣传教育工作,引导教育农民群众充分认识清洁是一种积极向上、追求幸福生活的态度,是一个尊重自然、美化环境的习惯,从而调动起农民群众支持参与的积极性、主动性。同时,指导帮助各村屯制定具体明确、群众认可、切实可行的村规民约,引导农民群众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养成良好行为规范、提高自身文明程度。
(作者为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副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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