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理性层面,用人必须坚持“授任必求其当”的原则。《淮南子·主术训》指出:“今人之才,或欲平九州,并方外,存危国,继绝世,志在直道正邪,决烦理挐,而乃责之以闺阁之礼,奥窔之间。或佞巧小具,谄进愉说,随乡曲之俗,卑下众人之耳目,而乃任之以天下之权,治乱之机。是犹以斧毛、以刀抵木也,皆失其宜矣。”在管理中,要求管理者在用人上必须做到“授任必求其当”。古人曰:“君子所审者三:一曰德不当其位;二曰功不当其禄;三曰能不当其官。此三者,乃治乱之原也。”要想做到“职能相称”,牢记不可重用7种人,即投机者、谄媚者、自命不凡者、权力欲强者、虚荣心强者、空谈理论者和四平八稳者,皆不可加以重用。
(二)在非理性层面,要求管理者必须善于根据人的兴趣爱好、生理气质特点用人。所谓气质,是指人先天具有的相对稳定的性情或气质。人的气质有四种不同类型:1.多血质(活泼型),如《西游记》中的孙悟空;2.黏液质(安静型),如中国现代作家鲁迅先生等;3.胆汁质(兴奋型)如《三国演义》中的张飞、《水浒传》中的李逵等;4.抑郁质(抑制型),如《红楼梦》中的林黛玉等。
人的气质本身本无好坏之分,气质类型也无高下之分。每一种气质都有其积极和消极两个方面。如胆汁质的人可成为积极、热情的人,也可发展成为任性、粗暴、易发脾气的人。因此,在任职和择业上,应充分注意每个人的不同兴趣、爱好和气质的特点。
“不争之德”与“蓝海战略”
从本质上,商场如战场,市场经济是一种竞争经济,管理者应有强烈的竞争意识。
(一)“不争之德”的现代解读。
所谓“不争之德”,主要含义有二:
一是“不争而善胜”。老子认为“天之道,不争而善胜。”(《老子》七十三章)圣人“以其不争,故天下莫能与之争。”(《老子》六十六章)竞争之妙即在“不竞争”之中。宋太祖赵匡胤选派不识字的侍卫兵任“押伴使”、战胜高谈阔论的南唐高官徐铉的故事,是一种以不辩胜雄辩、以“无声胜有声”的斗争艺术。这是老子“不争之德”的精义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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