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公车配用 不搞特殊
警官小费近日到外地办案,返蓉时已是深夜,他没有直接回离高速公路出口不远的家,而是把车开回单位,然后坐出租车返家:“单位有规定,公车必须停回单位。”
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出台后,各地狠刹公车私用等不正之风。记者利用周末走访了成都市周边一些景点,未发现省直号牌车辆。
政法系统单位公务车辆大多悬挂警用牌照,其使用情况备受社会关注。
省公安厅在管理中采取事前报批和“定位、定号、定车”的方式,凡周末、节假日用公务车,必须按规定进行事前报批,违反规定的车辆将被厅机关收回统一保管。加强驾驶人员教育,坚决消除特权思想。截至9月底,有11个部门因违反车辆使用管理规定受到通报批评,6辆公务用车收归后勤保障中心统一管理。
省司法厅严控公车使用,工作用车需主管领导签字;省监狱管理局对全部公车安装GPS定位系统,纳入全省监狱系统车辆信息平台管理和监督。
针对超编制配备、超标准配备车辆、违反规定换车借车、摊派款项购车等违规现象,我省开展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通报显示,2011年全省共清理党政机关违规公务用车1.2万辆,去年共清理1.4万辆。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以来,未发现省直部门存在超标购置、配备等违规情况。
作为全省党政机关公务车辆管理牵头单位,省直机关事务管理局一方面巩固清理成果,一方面强化管理服务。目前该局拟定了《在蓉省级单位公务用车定点维修管理办法》和《在蓉省级单位公务用车定点保险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减少运行成本,堵塞开支漏洞。
四川省将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推进公务用车改革走向深入,不断提高管理科学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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