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提是法关键在治基础靠法制宣传

前提是法关键在治基础靠法制宣传

核心提示: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要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这既是对我国历史经验教训的深刻总结,也为新时期推进法治建设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

原标题:建设法治陕西:前提是法关键在治基础靠法制宣传教育

法治是人类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要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这既是对我国历史经验教训的深刻总结,也为新时期推进法治建设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

近年来,我们把建设法治陕西作为落实依法治国要求的具体举措,成立专门机构,制定规划纲要,强化工作措施,狠抓任务落实,为陕西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面向未来,无论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还是建设富裕陕西、和谐陕西、美丽陕西,都对建设法治陕西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我们要深入学习贯彻十八大和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努力开创法治陕西建设新局面。

一、建设法治陕西前提是法

古人讲:“法,国之权衡也,时之准绳也。权衡所以定轻重,准绳所以正曲直。”建设法治陕西,前提是法,必须有明确的法律规范调节社会生活、维护社会秩序。

近些年,陕西省人大及其常委会立足省情实际,紧扣三秦人民的根本利益,加强重点领域立法,制定和修改了一大批地方性法规,有力促进了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促改革等工作。尤其是《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渭河流域管理条例》等地方性法规加快了我省发展突出问题的解决,《公共信用信息条例》、《建筑保护条例》等一批法规及时回应人民关切,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认同。

实践是法律的基础,法律要随着实践发展而发展。我认为,主要体现在三方面。一是经济发展的实践。十八大后,我们更加注重发展的质量和效益,更加突出化解过剩产能、发展新兴产业、推动科技创新、推进新型城镇化以及深化改革扩大开放等,这就需要我们紧紧围绕这些重点工作完善立法,用法制推动科学发展、全面发展,筑牢群众美好生活的坚实基础。二是民生改善的实践。随着时代的进步,人民群众对教育医疗、社会保障、食品安全、生态环境等关系切身利益的民生问题关注越来越多、诉求越来越具体,这就要求我们必须始终把屁股坐在最大多数群众一边,在众多关注点和利益诉求中抓住对公众都有利的事来完善立法,用法制推动群众自尊自信、幸福安康。三是社会管理的实践。现在,一些农村地区就土地承包、计划生育、分家析产、赡养抚养等制定具有一定约束力的村规民约。其中,既有历史延续下来的习惯,又有群众新的探索,实践中效果比较好,这就启示我们要主动从中获得启迪,取其精华、去其糟粕,用法律形式固化基层管理的有效方式,为群众创造和谐稳定、安定有序的环境。说到底,就是要立人民群众需要的法。

立法不在于多,关键要科学管用、解决问题。我认为,核心是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科学立法,就是要尊重和体现立法规律,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立法思想和基本原则指导下,周密论证、严谨评估,保证所立的法既不超越法定职权、符合上位法规定,正确处理权利义务关系、有效限制公权力特别是部门利益,又符合省情实际、贴合群众关切,准确规范、简洁明了,具有针对性和操作性。民主立法,就是要将群众路线贯穿立项、调研、论证、起草、修改、审议各环节,通过专家咨询、民意调查、立法听证等形式拓展人民有序参与立法的途径,发挥好人大代表作用,使立法的过程成为民主参与、民主决策的过程,成为增强公民法律意识的过程。简言之,就是要有质量地立法。

二、建设法治陕西关键在治

“徒法不足以自行。”法律的生命和权威全在于实施。有了法而不实施,或者实施不得力,制定再多“人民需要的法”,也不外乎是给群众开的空头支票。所以,建设法治陕西,关键在治。

近年来,我们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着力在执行法律上下功夫,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正在成为全省上下的自觉行动。各级党委严格按照宪法、法律和党内法规决定重大事项,积极支持和保证国家机关依法行使职权,特别是制定《省委关于全面加强自身建设充分发挥省委全委会作用的意见》、《省委全委会对重要干部拟任人选和推荐人选票决办法》,进一步促进了统揽全局、协调各方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各级行政机关加强行政决策监管,积极公开政府预算,着力化解矛盾纠纷,尤其是出台《行政执法人员基本行为规范》,促进了严格规范文明执法,进一步强化了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的职能。各级司法机关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紧紧抓住执法办案第一要务,认真履行公正司法第一责任,积极探索“能动主义八四司法模式”,提高了司法透明度和公信力,在全国引起了较大反响。

但是,当前一些部门有法不依、执法不严、司法不公的现象依然比较突出,一些国家机关公务人员违规执法、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的问题时有发生,建设法治陕西任重而道远。

责任编辑:李妮玮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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