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提要】 个人主观幸福感不仅受到心理、社会以及经济因素的影响,还直接受制于政治运作,包括公共物品供给的质量、政治信任程度以及政府的廉政建设状况。在当下中国,公民对政府的信任是直接影响主观幸福感的最稳定因素。而民众对宏观经济态势,政府所提供的公共物品例如社会治安、医疗卫生等的满意度并不直接影响公民的主观幸福感,只有当对这些公共物品质量的评价转化为政治信任之后才会对主观幸福感产生效应。腐败的横行会直接削弱每个个体的幸福感知,政府行为对于提升个人幸福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关 键 词】主观幸福感/政治信任/腐败/公共产品
在当下的中国社会,到底哪些元素影响个人的主观幸福感(subjective well-being)呢?目前学术界主要从心理学、社会学和经济学的角度,研究包括个性、受教育程度、年龄、宗教信仰,以及个人经济收入对幸福观的影响,而西方国家发展的经验以及相关相对成熟的学术研究成果表明,一个社会的政治运作、政府的力量是不可或缺的影响因素,政治与个人主观幸福感密切相关。正是从这一角度,我们追问,在当下的中国,政府行为是否直接影响普通公民的自身幸福感呢?如果是,又是如何影响的呢?本文运用2012年对一个800万人口的大型城市的随机抽样数据来试图回答这一问题。
一、文献综述:政府、政治与个人主观幸福感
对于主观幸福感,我们且撇开心理学上关于其复杂定义的争议,暂不纠结于到底采用享乐型的幸福定义套路还是自我实现型的幸福定义,而宽泛地认为当一个人整体上对自己以及自己的生活做出积极评价时就是一个相对幸福的人。[1]因此,主观幸福感是一个自我衡量的结果而并非一系列客观指标,尽管与客观指标显然不无相关。对于幸福的研究可谓汗牛充栋,而社会科学领域内行为主义的盛行使与此相关的研究仍在继续扩展,实证研究表明,一个人的性别、年龄、个性、经济因素、文化元素等都是影响幸福感知不可或缺的因素,当然,本文关注的是政治运作与主观幸福感之间的关系。
政治与个人幸福有着天然而密不可分的关系,虽然这一脉研究不及心理学、社会学的探讨丰富,但是最近亦有一些有价值的探讨,对于政治、政府运作与个人主观幸福感之间关系的研究主要包括以下内容。首先,与经济因素的研究相关,有学者探讨宏观经济政策如政府开支状况,[2]宏观经济形势包括通货膨胀和就业状况等如何影响个人幸福感。这一脉研究往往与西方民主国家政党上台执行的政策、意识形态相连。一般说来,这些关于幸福的政治经济学分析都是置于市场与政府关系的大框架下进行的。在西方国家,自由市场经济占据主导地位的前提下,学者们对左翼政党的扩张政府开支、扩大政府规模等政策能否更有效提高民众幸福感展开激烈争论,尽管经验型数据的结果有所差异,但是最近关于增加政府开支更能提升民生质量从而增加幸福感的结论多少让保守主义者感到难堪。[3]
另一脉对于政府与政治的讨论则直接考察政治体制的核心内容,主要涉及民主政治的制度安排,如议会制或总统制,选举制度的设计,代议制的施行,联邦制以及民主的整体运行质量对于幸福度提升的影响。目前的实证证据表明,政治安排、政府运作对于个人幸福感有重要影响,民主制度的设计与运行直接关乎个人的生活满意度。但是,因为制度设计的复杂性,究竟一国制度的方方面面如何影响个体层面的主观幸福感,具体的政治制度安排如何影响个人的幸福感仍有待进一步的实证考察。例如,拉帕特在1999年得出的分权型民主是“更优更善”的论断[4]是否能得到最后的印证仍是一个重要的经验性研究课题。与其他学科有关主观幸福感的研究相比,政治学的探究目前相对薄弱。
关于中国人主观幸福感的实证研究,在英文文献中有零星探讨,主要针对特定的群体,如老人的宗教信仰与幸福的关系、农民的幸福感等。而国内学者尽管对此话题的兴趣相当浓厚,也尝试以实证研究方法对此问题进行研究,出现了一些关于经济因素与国人幸福感之间关系的成果,[5]但均不够深入系统,而这其中对于政治运作如何影响民众幸福感的实证研究基本缺失,这构成了本文研究的空间。
二、理论演绎与理论假设
众所周知,西方民主国家政治运作对于个人幸福感的诸多理论显然无法照搬到中国,然而,政治运行、政策执行的基本原理却是跨越政治体制的。尽管像轮流执政的政党的意识形态等理论之于我们基本无涉,但政府与民众之间的互动以及国家政策密切影响民众生活的基本原理却是共通的。同时,由于我们是针对中国这一单独案例进行分析,作为方法论的基本原则,那些旨在解释跨国差异的理论显然无法运用于此。基于这样的角度以及中国政治的现状,我们讨论以下几方面政治运作的影响:政府的民生政策对民众的影响、民众对政府信任感与其主观幸福感的关联以及政府腐败的效应。
首先,从理论上讲,如果政府行为密切影响公民个人的日常生活,而公民个人也充分意识到其生活品质的诸多条件直接受制于政府行为,并且认同政府在相关领域内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以及不可推卸的责任,那么,公民对于政府行为、公共产品质量的评价就有可能与其主观幸福感相连。西方国家自由市场运行多年,一直纠结于政府多大程度上应干预市场运作和个人福利,西方学者对于政府力量对主观幸福感影响的讨论,往往要摆出政府有可能侵蚀市场力量及个人自由的担忧,在政府所施行的社会福利与个人挣得的幸福生活之间需要作一个权衡。因此,过度的政府扩张会影响民众客观利益和主观幸福。不过,目前实证证据对这一理论推断的检验是冲突的。[6]也就是说,政府支出的扩展与政府规模的扩大不一定减少民众的个人幸福。事实上,如若政府支出的增加是出于公共产品供给范围的扩展,而且公共产品以较高质量提供,民众的幸福感并不会受到削弱。回顾中国经济改革30多年的经历,民众对于政府的依赖性不可谓不强。在此前提下,民众对于政府支出规模的关注远远小于对于公共物品供给质量的关注。具体公共产品的提供,例如教育、卫生医疗、公共交通以及社会治安等均直接关乎民众的日常生活。因此,民众对于公共物品供给的积极评价理应增加公民的主观幸福感(理论假设一)。
其次,公民对政治运作的评价不仅仅是停留在其公共政策制定与执行、公共产品供给的层面,公民对具体政治制度的信任也至关重要。信任作为社会资本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被社会科学研究者认定为一种理性选择,即在理性计算之后将赌注押给信任对象的一种选择。[7]信任可以降低社会各方面的交易成本,是社会运作的润滑剂,是民主社会良性运作不可或缺的因素,[8]而公民对于政府机构的信任度是相信其能够多大程度上进行令人满意运作的一个指标。[9]我们应不应该信任政府是一个规范的哲学问题,[10]而民众是否信任政府则是一个经验性问题。不能否认,对于政府一定程度的不信任的同时又能秉承民主价值是某些理性而成熟的公民的表现之一,[11]但如果政府机构令人信任,也就是说,民众对于政府机构整体作积极评价,那么这种信任感则会成为民众与政府之间互动的润滑剂。对政府机构的信任不仅能抬升公民自我履行职责的意向,也会激励政府部门更为良好地运作。在此良性的互动之中,政府政策的推行阻力将减小,而民众也会积极参与到政治过程中去。[12]公民对政治生活的积极参与有助于形成生气勃勃的政治体系,政府机构的良性运作以及广大公民勃发的政治参与有利于增进公民对自我整体生活质量的积极评价。当下的中国,社会急剧转型,价值多元化,社会法治以及政治体制均不甚完善,民众对于政府的信任显得愈发重要。不仅我们的政府需要民众的积极信任来减少改革的阻力,民众亦期待一个值得信任的政府以提高福祉,为民众个人幸福生活的构筑打造公共空间以及公民职责的履行提供公共平台。因此,我们认为,当下我国民众对政府机构信任将直接影响其个人幸福感(理论假设二)。
再次,政治行为中另一个为公众所关切的方面就是政府的清廉(或腐败)程度。所谓腐败,宽泛定义为利用公共职位谋取私人利益的行为。[13]如果说相对不平等的遭遇往往导致主观幸福感的下降,那么如果是不平等原则的获益者,在无其他心理和外在压力的前提下,推断其可以增强主观幸福感不无道理。然而,问题在于,腐败行为的获益者往往限于少数掌权者,绝大多数的公民都将是腐败行为的受害者,不仅仅是因为在利益分配的过程中完全被排除在外,不能享有应有的平等获利机会,[14]更因为,大量的腐败行为往往损害了国家公共政策的倾向,不仅违反了维护公共福祉的基本原则,还使得社会各方面运作效率低下、质量不堪入目,直接危害公众的生活品质。[15]民众对于腐败的认知直接关乎其对生活的整体满意度的打分和对未来的预期。一个相对清廉的政府抬升民众生活质量和主观幸福度;而一个腐败的政府则影响民众福祉和对整体生活状态的评价(理论假设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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