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网昆明12月23日电 记者刘百军 通讯员李嫒池 为切实做好圣诞节、元旦节期间各项消防安全保卫工作,维护全省火灾形势稳定,坚决预防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的发生,12月23日,云南消防总队下发方案,决定从2013年12月23日至2014年1月1日,在全省开展“冬春平安”2号专项行动。
据介绍,此次专项行动的整治对象为各类大型群众性活动举办场所,特别是涉及圣诞、元旦活动的各类场所。云南消防总队要求,各地要加强与当地治安、文化、旅游等部门的联系,掌握大型群众性活动安排,主动介入,指导落实消防安全防范措施;要加大对夜间营业的人员密集场所及公共娱乐场所“错时”检查力度,严厉打击安全疏散通道不畅,超员营业,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等违法行为。对排查发现的火灾隐患和违法行为,要严格依法查处,对不具备消防安全条件、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必须及时报告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采取果断措施,依法责令停产停业或停止举办,坚决把火灾隐患解决在火灾发生之前,预防和遏制亡人火灾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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