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毛泽东民族区域自治思想的几点思考(3)

关于毛泽东民族区域自治思想的几点思考(3)

2.大力培养少数民族干部:毛泽东民族区域自治思想的关键。毛泽东指出:“要彻底解决民族问题,完全孤立民族反动派,没有大批少数民族出身的共产主义干部是不可能的”,“认真在各少数民族中进行工作,推行区域自治和训练少数民族自己的干部是两项中心工作。”在领导中国革命和建设中,毛泽东一向重视对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和训练。早在第一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他主持的广州农民运动讲习所和中央农民运动讲习所,就为党培养了一批包括邓恩铭、韦拔群等在内的少数民族农民运动骨干。在中国工农红军长征和抗日战争时期,毛泽东为培养少数民族干部,提出了正确方向和最高标准,主持制定了培养少数民族干部的方针、政策,特别是在他的倡导下党中央在延安创办了以培养少数民族干部为主的民族学院,为造就宏大的少数民族干部队伍做出了巨大贡献。

新中国成立后,毛泽东指出,要培养和吸收大批能够与共产党合作的少数民族干部参加各级人民政府;在各少数民族地区建立的人民政权中,更要有大批少数民族干部参加政权领导工作。1949年11月14日,他在给彭德怀和西北局的电报中强调:“各政权机关均应按照各民族人口多少分配名额,大量吸收回族和其他少数民族能够和我们合作的人参加政府工作。在目前时期应一律组织联合政府,即统一战线政府。在这种合作中,大批培养少数民族干部。”1950年在党的七届三中全会上,毛泽东指出:“我们一定要帮助少数民族训练他们自己的干部,团结少数民族的广大群众。”1952年,毛泽东主持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实施纲要》对培养和选拔民族干部作出了具体规定。1956年6月,毛泽东在《关于藏区工作与中央负责同志的谈话》中有一段话,说得最为深刻,也最为直接,他说:“要发展党,要培养少数民族干部。民族自治要民族干部,我们包办也包办不了那么好。各级党委要逐步增加本民族干部。委员要少数民族占多数。书记由少数民族当。少数民族为主,汉族为副。当然有个过渡阶段。要有这样一个心,这样一个计划,事情就好办了……要有这么个心,要准备以少数民族干部来代替自己。”毛泽东还亲自选拔少数民族领导干部。在他的亲自关怀下,包尔汉、乌兰夫、赛福鼎等一大批少数民族领导干部,先后到地方乃至中央人民政府中担任领导职务。

在毛泽东的指导下,党和国家提出了“普遍大量地培养少数民族干部”的方针政策,出台了一系列措施,培养了大批高素质的少数民族干部。截至1958年,全国已有少数民族干部48万人,为民族区域自治的实施奠定了坚实的干部基础。

3.促进各民族共同发展繁荣:毛泽东民族区域自治思想的根本归宿点。帮助少数民族地区加快发展经济文化社会事业,促进各民族共同繁荣发展思想,是毛泽东民族区域自治思想的根本立场和最终归宿,是党和毛泽东对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的重大贡献。毛泽东少数民族发展理论和政策主要包括三个方面:一是这些地区(指少数民族地区解放前的落后状况)社会改革必须进行;二是国家和汉族人民要诚心诚意地积极帮助少数民族发展;三是少数民族的政治、经济、文化等要全面发展,特别是经济要发展。

在民族地区顺利实施社会改革,是实现各民族共同发展繁荣的前提。新中国成立初期,毛泽东根据我国少数民族地区解放前还存在原始公社所有制、奴隶主所有制、封建主所有制等情况,指出:少数民族地区的社会改革是一件重大的事情,强调少数民族地区“社会制度的改革必须实行”,并根据不同条件逐步完成少数民族地区的民主改革和社会主义改造。同时,毛泽东强调少数民族地区的民主改革,要靠少数民族人民自身的觉悟来进行,这种觉悟要靠积极稳妥和十分慎重的工作来创造条件。他告诫全党:必须谨慎对待少数民族地区的社会改革这件重大的事情,“这种改革必须由少数民族自己来解决。”事实证明,根据不同情况采取不同方式实行少数民族社会改革是很成功的。

责任编辑:叶其英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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