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律是执行党的路线的保证

纪律是执行党的路线的保证

——毛泽东论加强党的纪律建设及启示

党的纪律,简称“党纪”,是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根据党的性质、纲领和实现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需要而确立的各种党规党法的总称,是党的组织和党员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对此,毛泽东对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有深刻的阐述,给我们以很多的启示。

马克思最早提出党的纪律的科学概念,恩格斯进一步阐述了党的纪律的重要性。1859年5月18日,马克思在《致恩格斯》的信中就鲜明而尖锐地指出:“我们现在必须绝对保持党的纪律,否则将一事无成。”1872年1月,恩格斯在《桑维耳耶代表大会和国际》一文中,深刻揭露了巴枯宁否认党的纪律的目的和实质,深刻阐明了坚持党的纪律对坚持党的性质、加强党的建设的重要性。列宁最早提出“党的纪律是铁的纪律”,斯大林把党的纪律上升到建设社会主义的基本条件。1920年3月,列宁在俄共(布)第九次代表大会的讲话中指出:“这里需要有铁一般的纪律、铁一般的组织。”1920年4月至5月,列宁在《共产主义运动中的“左”派幼稚病》著作中,又明确提出了党的“极严格的纪律”和“无产阶级党的铁的纪律”的科学概念,并强调“在最困难的条件下坚持住这种纪律”。列宁提出:“无产阶级革命政党的纪律是靠什么来维持的?是靠什么来检验的?是靠什么来加强的?”列宁说明三点:靠无产阶级先锋队的觉悟、它对革命的忠诚及它的坚韧性、自我牺牲精神和英雄气概;靠它善于同最广大的劳动群众打成一片;靠这个先锋队所实行的政治领导正确、政治战略和策略正确。之后,斯大林提出:“我们党的铁的纪律是我国保持无产阶级专政和顺利建设社会主义的基本条件之一。”

毛泽东发展了马列主义加强党的纪律思想并用于中国革命实践。

一是《三大纪律八项注意》是我党我军最成功的纪律,这是土地革命战争时期毛泽东为中国工农红军制定的纪律。毛泽东1927年10月宣布三项纪律,1928年1月宣布了六项注意,1928年3月正式宣布了“三大纪律六项注意”。1929年初又增加了两项注意,从而成为三大纪律八项注意。1947年10月10日,毛泽东下达《中国人民解放军总部关于重新颁布三大纪律八项注意的训令》。

二是毛泽东首次提出“纪律是执行路线的保证”。1938年,毛泽东在党的六届六中全会的报告中,首次提出了“纪律是执行路线的保证”的科学论断。这次全会还根据毛泽东的建议,制定并通过了《关于中央委员会工作规则和纪律的决定》、《关于各级党部工作规则和纪律的决定》。

三是毛泽东反对无纪律现象、强调少数服从多数。1928年11月25日《井冈山的斗争》中指出,“必须是为着加强纪律而不是为着减弱纪律,所以在部队中提倡必要的民主的时候,必须同时反对要求极端民主的无纪律现象。”1929年12月《关于纠正党内的错误思想》中指出,“党的纪律之一是少数服从多数。”

责任编辑:叶其英校对:李天翼最后修改:
0

精选专题

领航新时代

精选文章

精选视频

精选图片

微信公众平台:搜索“宣讲家”或扫描下面的二维码:
宣讲家微信公众平台
您也可以通过点击图标来访问官方微博或下载手机客户端:
微博
微博
客户端
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