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嫖娼门惊天逆转为哪般?
从“查无此人”到“确有其事”这巨大的转变仅仅只有一天之隔,湖北应对法官开房之事着实让人费解。为何前一天前还是“冤案”,过了一天就成了“铁案”,湖北法官嫖娼门惊天逆转为哪般?
其实,从严格意义上来讲,湖北高院前后的应答并不矛盾,也确实没有撒谎。从新闻中可以看出,网友“东东喔事事”第一次所反映的是“湖北法院院长张军”,而张军的确不是院长。所以,作为“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副院长”的张军也就自然“无此人”。
但是,“东东喔事事”随后的爆料让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背上了“庇护”的嫌疑,再退一步,至少让公众看到对于突发舆情,其缺少直面应对的勇气。虽说网爆的法官嫖娼门主角并非院长,但毕竟是湖北高院的人,并且承担着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审判员一职,按说认出同事应该不是难事,况且还有视屏为证。
虽然,湖北省纪委、省高级人民法院已经确认,网上被曝光的人就是刑三庭庭长张军,也对其进行了免去庭长职务,且还将依纪作出进一步处理。然而,湖北高院的名誉还是受到了极大的损伤。其中,不乏张军的抹黑,但面对爆料的前后失据也是重要的因素。
所以说,在网络高速发展、信息高度发达的今天,面对突发事件,最好的应对之法就是诚实,一就是一、二就是二,绝对不能有丝毫地遮掩之心。任何群体都不是完美无瑕的,此时,如何面对瑕疵的态度就成了至关重要的事。只要实话实说,公众是能够理性看待的,反之,说话“朝秦暮楚”只会损坏自己的公信力,使自己深陷舆论旋窝。
“查无此人”不是反腐最佳告白
应该说,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到底有多少位院长、副院长,院长助理,姓甚名谁,相貌如何,只要湖北相关方面肯于将高院领导人员信息公开,与网民所举报的信息逐一对比,便可在高院院长嫖娼一事上打赢阶段性“战役”的胜利。但很可惜,湖北相关方面仅以“查无此人”冷面相告,即便确实无内情,也难服众。“查无此人”与之前倍受诟病的“无可奉告”有同等功效,更有些“此地无银三百两”的意味,即便自身清白,也难逃被外界“想像”的宿命。
在湖北高院院长嫖娼一事前,早就有上海法官嫖娼的先例。在上海法官嫖娼案件中,相关方面反应速度之快、处理力度之大,赢得了公众对上海法院治腐的信心,弥补了由嫖娼法官给政法干部队伍形象造成的恶劣影响。而相反案例也是存在的。在河南林州警察摔婴案中,该警察所在单位领导先是否认单位无此人,最终在各项证据的证明下,才不得不承认。一正一反,一成一败,不包庇不隐瞒敢公开,实则是相关方面处理此类事件最聪明最有效的办法。
院长嫖娼,要进一步查清并不难。到底是不是法院院长,是高级法院院长还是其他层级的院长,是普通的法警或是其他法院领导职务,是中院院长还是法院系统内的其他人员,抑或是外界抹黑法院的干部队伍,都必须一五一十、不折不扣地向公众进行公开。拿出是好人是坏人摆出来看看的决心,相信谣言终将被戳破,腐败人员也难逃恢恢法网。
“查无此人”是自我证实上的自我矮化,行为矮化自然带来形象矮化。告白最终的目的是还己与人的清白,告是形式,尤其期待真心实意的行为告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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