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方案(2)

黑龙江: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方案(2)

核心提示:按照《中共中央关于在全党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意见》要求,根据省委常委班子查摆出的突出问题和常委班子对照检查材料确定的整改措施,制定本方案。配合部门:省工信委、省财政厅、省审计厅、省监察厅、省国土资源厅、省环保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省消防总队 

分管领导:黄建盛

牵头部门:省纪委、省监察厅

配合部门: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省直机关工委、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时限要求:2014年6月底前取得明显成效,突出问题得到有效治理

(3)治理“庸懒散”等问题。①制定《黑龙江省党政机关风纪十条禁令》,督促各地严格执行。②利用省行政效能投诉中心,开展专项投诉举报,对擅离职守,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行为,加大监督检查和查处力度。

分管领导:黄建盛

牵头部门:省纪委、省监察厅

配合部门:省直机关工委

时限要求:2014年6月底前取得明显成效,突出问题得到有效治理

(4)治理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集中力量对教育乱收费、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食品药品安全、违法违规征地拆迁、损害农民利益等突出问题进行专项治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严肃查处引发群体性事件产生背后的腐败问题,对典型案件进行公开通报。

分管领导:黄建盛

牵头部门:省纪委、省监察厅

配合部门:省教育厅、省卫生厅、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国土资源厅、省农业委员会

时限要求:2014年6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果

(5)治理重大疑难信访积案问题。①健全完善常委信访包案制度,按照工作分工,对分管部门信访案件高度重视,加强工作指导,督促工作落实。②责成信访部门对重大疑难信访案件进行集中梳理,省委常委牵头负责督促解决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信访案件。③突出抓好涉及全省党政机关执行积案的解决工作。

分管领导:杨东奇

牵头部门:省信访局、省法院

配合部门:省委政法委、省公安厅、省检察院及省直有关单位

时限要求:2014年6月底前突出问题得到较好解决并建立完善相关制度

(6)治理违规配备秘书问题。对省、市、县领导干部违规配备秘书工作人员进行清理。制定《领导干部秘书工作人员配备管理的意见》,对秘书工作人员的配备、职责、选任、职务晋升和管理等作出规定。

分管领导:徐泽洲

牵头部门:省委组织部

配合部门: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

时限要求:中央相关文件出台后,及时制定实施意见

3.治理享乐主义的问题

(1)治理违规使用超标超编车辆、积极推进公务用车改革等问题。①坚持社会化、市场化方向,改革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公务用车实物配给方式,取消一般公务用车。取消的一般公务用车,采取公开招标、拍卖等方式公开处置。②省委常委带头按标准配车、按规定用车,严禁公车私用、滥用军警牌照。③从严配备实行定向化保障的公务用车,严禁以特殊用途等理由变相超编制、超标准配备公务用车,公务用车实行政府集中采购。

分管领导:郝会龙

牵头部门:省财政厅

配合部门: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省公安厅

时限要求:2014年6月底前取得明显成效

(2)治理多占滥建办公用房等问题。①省委常委带头执行关于办公用房使用的有关规定,对超面积的、多处占用的进行整改。②进一步加强办公用房使用情况清查,违反规定租用的、未经批准借用的、一人多处占用的、功能用房私用的必须清退,严禁出租出借办公用房,已经出租出借的,到期必须收回;超出面积大、配置标准高的,进行内部调整或改造使用;严禁高档装修,配置高档办公用品、用具。③对办公用房建设从严控制,建设项目投资统一由政府预算建设资金安排。

分管领导:郝会龙

牵头部门:省直机关事务管理局

配合部门: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省财政厅

时限要求:2013年12月底前

(3)治理“三公”经费开支过大的问题。①省委常委带头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抓好分管部门“三公”经费的管理。②严格“三公”经费使用审批,坚决实现省级“三公”经费比去年压缩5%的目标。③严格审计“三公”经费支出,逐步推行“三公”经费公开,严肃查处超预算、超标准等违反财经纪律问题。

责任编辑:郑瑜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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