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管领导:李海涛
牵头部门: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
配合部门:省委宣传部、省委组织部
(2)加大《条例》规定的执行力度。各地各单位要建立贯彻执行《条例》及我省实施细则的责任制,落实工作要求,强化工作措施,明确责任人。要将执行《条例》和我省实施细则情况纳入到各级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和述职述廉的重要内容并接受评议。省委每年要听取市(地)委和省直各单位党组(党委)报告本地本单位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工作情况,并将此作为领导班子年度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
分管领导:李海涛
牵头部门: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
配合部门:省委组织部
(3)强化《条例》执行情况的督查。坚持以明察暗访等形式,对《条例》和我省实施细则执行情况进行经常性的检查,不定期曝光铺张浪费的典型案例,及时发现问题,加大对违反《条例》问题的处理力度。每年组织一次《条例》和我省实施细则执行情况专项督查,并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相结合,将督查考核情况在全省范围内通报,作为干部监督管理、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将《条例》和我省实施细则执行情况纳入到巡视工作内容,加强对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工作情况的巡视监督,严肃处理发现的违规问题,确保《条例》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分管领导:黄建盛
牵头部门:省纪委、省监察厅
配合部门:省委组织部、省委巡视组
(三)制度建设任务
1.在解决形式主义问题上,建立完善5个方面制度:
(1)制定关于严格会议文件审批减少会议文件数量的规定,着重解决机关会议、文件过多过滥,增加办公经费的问题。
分管领导:李海涛
牵头部门:省委办公厅
配合部门:省政府办公厅
时限要求:2013年12月底前
(2)制定清理、规范评比检查表彰奖励工作方面的制度规定,解决评比检查表彰过多过滥和滥发钱物的问题。
分管领导:李海涛
牵头部门:省委办公厅
配合部门:省政府办公厅、省直机关工委、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时限要求:2013年12月底前
(3)制定改进调查研究工作方面的制度规定,改进调查研究方式方法,解决调查研究搞形式、走过场、劳民扰民等问题。
分管领导:李海涛
牵头部门:省委办公厅
配合部门:省政府办公厅
时限要求:2013年12月底前
(4)完善黑龙江省经济社会发展主要责任指标考核评价体系,科学设定考评指标和考评办法,增加群众参与权重,解决唯GDP、政绩观偏差、虚报工作业绩的问题。
分管领导:徐泽洲
牵头部门:省委组织部
配合部门:省发改委、省工信委、省统计局
时限要求:2014年6月底前
(5)制定关于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进一步完善政府投资项目,特别是政府投资重大工程的监督管理体系,着重解决盲目上项目,搞形象工程、政绩工程的问题。
分管领导:陆昊
牵头部门:省发改委
配合部门:省工信委、省财政厅、省审计厅、省监察厅、省国土资源厅、省环保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省消防总队
时限要求:2014年6月底前
2.在解决官僚主义问题上,建立完善7个方面制度:
(1)制定关于领导干部秘书工作人员配备管理的意见,对领导干部秘书配备管理进行规范。
分管领导:徐泽洲
牵头部门:省委组织部
时限要求:中央相关文件出台后,及时制定实施意见
(2)进一步完善加强监督检查创建优良发展环境的若干意见,在全省组织开展整治“庸懒散”及不作为、乱作为专项行动,着重解决群众反映的“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和吃拿卡要的问题。
分管领导:黄建盛
牵头部门:省纪委、省监察厅
配合部门:省法制办、省直机关工委
时限要求:2014年6月底前
(3)制定党员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和畅通群众诉求反映渠道的办法,着重解决党员干部联系群众不紧密,漠视群众利益的问题。
分管领导:徐泽洲
牵头部门:省委组织部
配合部门:省直机关工委
时限要求:中央相关文件出台后,及时制定实施办法
(4)制定清理和化解信访积案方面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对历史遗留、久拖不决的信访案件进行解决,维护群众切身利益。
分管领导:杨东奇
牵头部门:省信访局
配合部门:省委政法委、省法院
时限要求:2014年6月底前
(5)制定执法监管部门、窗口服务单位工作流程和标准方面的规定,规范行政行为,提高工作效率。
分管领导:郝会龙
牵头部门:省政府办公厅
配合部门:省法制办
时限要求:2014年6月底前
(6)制定关于进一步清理下放行政审批权限方面的制度规定,着重解决审批权限集中、下放不到位的问题,进一步推进行政审批改革。
分管领导:陆昊、郝会龙
牵头部门:省编办
配合部门:省政府办公厅、省法制办
时限要求:2014年6月底前
(7)制定关于重大项目实行终身责任追究的制度办法,对重大工程项目实行质量终身负责制,着重解决一些干部拍脑袋决策、拍胸脯蛮干、拍屁股走人的问题。
分管领导:郝会龙
牵头部门:省发改委
配合部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纪委、省监察厅
时限要求:2014年6月底前
3.在解决享乐主义问题上,建立完善2个方面制度:
(1)制定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坚持社会化、市场化方向,改革我省公务用车制度。
分管领导:郝会龙
牵头部门:省财政厅
配合部门:省审计厅
时限要求:中央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意见出台后,及时制定实施方案
(2)制定省直党政机关“三公”经费和会议费管理实施办法,逐步推行公务活动中的资金、资产、资源使用等情况公开,着力解决“三公”经费开支过大的问题,努力降低行政成本。
分管领导:郝会龙
牵头部门:省财政厅
配合部门:省审计厅
时限要求:中央相关文件出台后,及时制定实施办法
已有0人发表了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