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设办案机构,形成办案合力
优化纪检监察机关内设机构,加强职能部门间协同办案是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在办案工作中的具体体现,也是当前深入开展反腐败斗争的客观需要。
——着眼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整合优化内设机构。中央纪委监察部率先行动,增加了2个纪检监察室。截至2013年10月底,有17个省(区、市)纪委参照中央纪委做法,新设立1至2个纪检监察室。这一调整,有力地加强了办案工作力量,为进一步加大惩治腐败力度提供了组织保障。
——加强组织协调。中央反腐败协调小组多次召开会议,对办案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及时协调解决。地方各级反腐败协调小组认真履行职责,加强组织协调,为顺利查处重大复杂案件发挥了重要作用。
——增强协同办案能力。纪检监察机关不断健全同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审计机关等在信息沟通、线索移送等方面的工作机制,提高组织协调的效率和效果。
加强监督管理,提高办案质量
严格依纪依法办案是贯彻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提高依法执政、依法行政水平的必然要求。在加大办案工作力度的同时,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更重视对办案工作全过程的监督管理,不断提高依纪依法办案水平。
——中央纪委对反映中管干部问题线索进行了全面清理,初步建立了规范管理的工作制度。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切实加强和规范反映领导干部问题线索管理工作,努力实现对问题线索的全面清理和规范处置,强化问题线索管理的保密工作,防止发生跑风漏气和失泄密问题。
——中央纪委组织开展对部分省区市办案安全工作专项检查,严肃追究并通报发生办案安全事故相关人员的责任特别是领导责任,督促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自觉坚持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严格执行和落实各项办案安全制度和规定。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信访、受理、初核、立案、调查、审理、执行和管理等各项制度和程序性规定,切实加强对办案工作的全方位全过程监督和经常性检查,确保查办的每个案件都成为经得起历史检验的铁案。
(新华社北京1月7日电 新华社记者 赵 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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