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整治“会所中的歪风” 对幕后腐败“宣战” (3)

【案例】整治“会所中的歪风” 对幕后腐败“宣战” (3)

会所的私密性决定了会所腐败行踪难于发现,案件难于侦查。在普通人的隐私还捉襟见肘时,我们官员的私隐却被会所包裹得严丝合缝。在许多国家,官员只能享受有限隐私。他们的政务必须公开,生活也难逃公众和媒体的追踪探查。这些国家的人认为,私德可能影响公德,而私德更多地隐藏在个人生活之中。因此你要当官,就必须放弃部分隐私。于是一次过度消费公款,一回不当地敞开裤子拉链,都可能导致既丢人又丢官。

但在我们的观念和法律中,似乎还没有官少民多的隐私等级。中纪委限制官员进入会所,主要还是着眼于为官员的消费行为设限。如果仅仅停留于此,那么对策多多的一些官员还会继续“变阵”违抗规定,监督者难免苦于应对。而只有以制度的方式对官员的权力,包括隐私权设限,才能拆除假隐私之名行腐败之实的知情屏障,进而开拓公民的监督视野,让“地下腐败”难以藏身。

会所歪风是私人订制腐败 景区勿成自留地

2013年5月,中纪委发文严打会员卡腐败,要求做到“零持有、零报告”。舆论普遍认为,这意味着反腐败将从公开场合向私密领域延伸,会所腐败正是会员卡腐败的典型领域和重灾区。可事实证明,那些背景特殊的私人会所受此影响极小,八项规定让公开的高档消费场所生意大不如前,隐蔽的私人会所反而因此受益,因为其严密的安保措施“让领导们很放心”。

“会所中的歪风”是一种“私人订制”的腐败,要严肃反腐,就不能留下死角。从治理“舌尖上的腐败”、“车轮上的腐败”,再到如今治理“会所里的腐败”,让那些隐秘的地方见到阳光,这是公众所乐于见到的。之前种种举措都没能让“会所中的歪风”有所收敛,已经充分说明,治理会所腐败还需在政策上更加下大力气。

要让阳光进入,不仅要党员干部作出“不出入私人会所、不接受和持有私人会所会员卡”的承诺,更要从会所本身的存在合法性入手,使其营业行为透明公开。特别是,一些地方将风景胜地、公园等公共空间变为私人会所的情形屡见不鲜,这是对公共利益的严重侵犯。像这样的私人会所早就应该取缔,因为公共的风景名胜和景区资源不应沦为有钱人的自留地。此类私人会所泛滥存在,背后是否涉及权钱交易,本身更该被深挖追责。

很多城郊地带大量存在的私人会所,又是否有合法的经营证件,其经营范围到底是哪些,面向的服务群体又有哪些?所谓“私人”,是否意味着其本身并不具备对外营业的资格?如果它们像赖昌星的厦门红楼,并不存在营业行为,至少也应要求其去相关部门登记备案;如果存在营业行为,宾馆和酒店尚且要登记客人入住信息并与公安部门联网,那私人会所更应如此。

要整治“会所中的歪风”,必须首先规范私人会所的经营行为,取缔不合法的私人会所,严格私人会所的监管,使其公开透明起来。另一方面,则应鼓励全社会和反腐部门一道“盯住党员领导干部”,严肃查处官员出入私人会所吃喝玩乐,严格责任追究、及时通报曝光。一手抓官员出入会所,一手抓规范会所经营,这样的“两手抓”必能刹住“会所中的歪风”。

让歪风无处藏身

中央“八项规定”“六条禁令”等举措出台后,公开场合的奢靡行为有所收敛,但一些地方将历史建筑、公园等公共资源变为私人会所的现象却屡见不鲜,一些党员干部出入私人会所,吃喝玩乐,甚至搞权钱交易、权色交易等,群众对此反映强烈,深恶痛绝。这次严肃整治“会所中的歪风”可以说是重拳出击,力图让腐败行为无处可逃。

清除会所歪风,需要齐抓共管。首先,行政执法部门要加强对各类私人会所的监管,对私人会所经营中出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不断加大查处力度;其次,私人会所具有的私密性,使其容易成为贪腐的“法外之地”。因此,在不涉及消费客人隐私的情况下,要破除其私密性特点,如明确规定会所服务经营范围、严格会员登记和收费细则、相关视频监控保留足够时长等;第三,对发现出入私人会所、接受和持有私人会所会员卡的党员领导干部,要严格追究责任,同时还需要更广泛、更有力的社会监督。

人们期待,这次整治行动能够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同时希望相关部门尽快建立完善长效机制,将私人会所进一步纳入监管视线,让心存侥幸的党员干部不再有恃无恐,让歪风无处藏身。

责任编辑:蔡畅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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