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科变专科 “不知情”不能推责
一句轻飘飘的“不知情”显然无法推卸责任。70名学生读到大三才被告知本科变成了专科,人数多、时间跨度长,如果首师大各方真的均“不知情”,那么请问:平时是如何管理学校的?对于涉及学校管理的各项事务,是不是都这么一塌糊涂呢?
高校招生是一项严肃的工作,首师大却与一个“不知情”的中介公司合作,这也太儿戏了。根据《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监察工作的暂行规定》,高等学校应成立由主管纪检监察工作的校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监察办公室,负责本校的招生监察工作。对招生管理工作的全过程实施监督,重点检查考风考纪、评卷登分、录取新生等环节的情况,提出改进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显然,首师大在这批学生的招生工作中,存在漏洞,出现了失职行为。
此外,由学校出面,向学生们提出赔偿条件的解决办法,也很有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意思。从好的方面考虑,学校是为了尽可能弥补学生的损失;从坏的方面想,如果首师大完全“不知情”,为什么要替中介公司“背黑锅”呢?首师大方面的做法,多少有些“此地无银三百两”的意思。
近些年来,利用合作办学名义,行诈骗之事的并不少。从事后调查结果看,高校内部人员与社会机构相互勾结、共同牟利,是导致类似事件能够发生的主要因素。对于此次事件,希望首师大方面先不要急于撇清责任,在处理好学生安置工作的同时,查清问题真相。必要时,教育监察部门也应进入,维护国家招生政策、法规、制度的权威性、严肃性。
“本科变专科”终须法律解决
此事件再次凸显了一些高校与校外机构合作办学的乱象。早在2005年,《中国青年报》就以《本科突然变专科——中国防卫科技学院捣的什么鬼》为题,深度报道过这类问题。通过网络搜索“本科变专科”,我们能够发现类似的学校还有很多,甚至包括某些国家重点大学。事情的核心都是打着“本科”的幌子,大肆招生敛财,结果由于无法给学生兑现承诺而引发纠纷。
客观而言,对于这样的事情,一方面需要教育部门进一步加大监管的力度,另一方面则需要受害者有法律维权的意识。应该说,“本科变专科”的事情近年来之所以屡有发生,固有教育监管不周密的原因,但更重要的原因是许多受害者往往忍气吞声,鲜有起诉,结果让欺诈招生方没有得到“倾家荡产”与“牢狱之灾”的严厉惩罚。按理说,通过诉诸法律,一方面能够切实维护受害者的合法权益,另一方面还能够有力地震慑欺诈招生方。相反,正因为鲜有走法律渠道的情况发生,也使得现在类似问题的解决都难以找到范例。
所以我们非常乐见首都师范大学将起诉北京东方致远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我们相信,通过客观、公正的法律渠道,迷雾重重下的事件真相一定能够得到客观揭示和如实还原,责任到底是谁的也将能够得到确切认定。可以想见,一旦该案真相大白,并依法惩处了有关责任方和责任人,必将能为遏制“本科变专科”的乱象起到应有的积极作用,同时还能为其他类似案件的受害者提供一个可资参考的重要案例。
更重要的是,通过法律渠道尽快厘清谁是谁非,才能为真正“受害”的学生找到明确的责任方,亦即维权的对象。本来,整肃合作办学乱象的最终目的,就是不让学生们的合法权益在双方的口水战里被漠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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