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机制制度,夯实办案基础
河南省纪委认真研究违纪违法案件发生规律和查办案件工作规律,在工作实践中逐步形成了一套融激励约束、组织协调、监督管理等内容为一体的查办案件工作机制,为打“虎”拍“蝇”提供了坚实保障。
创新约束激励机制,有效激发办案人员的内在活力。全面推行案件主办人制度,在办案实践中不断完善主办人竞争制、主办人“组阁制”、主办人对案件终身负责制等,严格落实办案人员“十不准”规定,实行案件考核和大案要案奖励制度,对省纪委各案件检查室、各省辖市纪委、省直单位派驻纪检组进行分类考核、评先奖优。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全面推行责任激励机制,形成了你追我赶、不甘落后的良好局面。
完善组织协调机制,进一步形成办案工作合力。各级党委均建立了纪委书记任组长,执纪执法机关领导同志参加的反腐败协调小组,定期协商解决办案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省纪委协调人民银行郑州中心支行、河南银监局、省通讯管理局等单位,制定《关于建立查办案件中银行查询协调机制的办法》和《关于建立查办案件中通信资料查询协调机制的办法》,建立起办案过程中向通讯、金融部门查询的绿色通道,从机制层面解决了多年来困扰办案工作的通讯、金融信息查询难的问题。从执纪执法机关和审计、财税等部门精选399名业务骨干,纳入省纪委办案人才库,建立起办案人才“滚动发展、有进有出、动态管理”的科学管理机制。
健全监督管理机制,实现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廉洁办案。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把加强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廉洁办案作为办案工作的生命线来抓,始终坚持“办案安全零事故、办案人员零违纪”的“双零”目标不动摇;始终坚持以“严格管理案件线索、严格履行办案程序、严格使用办案措施、严格实行责任追究、严格遵守办案纪律”为核心的“五个严格”不动摇;始终坚持以“签订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廉洁办案目标责任书制度,办案安全分级负责、案案有检查、月月有报告制度,节假日办案安全日报告、零报告制度,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廉洁办案监督员制度”为重点的“四项制度”不动摇,积极构建科学规范、有效管用的监督管理制度体系,保障了办案工作的顺利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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