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把农民专业合作社打造成现代农业的主力军(2)

福建:把农民专业合作社打造成现代农业的主力军(2)

摘要:要按照合作社标准要求,开展全省农民专业合作社摸底调查,对名存实亡的合作社进行清理,对不符合要求的合作社进行整改和规范。对新注册合作社,严格要求、严格把关,做到有质量地增长。

联动发展,重在完善机制。要注重统筹兼顾,建立联动发展机制,推动共同成长。要发展多样化的合作生产经营机制,探索“龙头企业+合作社+农户”、“龙头企业+基地+合作社”、“合作社+基地+农户”等多种经营模式,引导龙头企业与合作社和农户之间建立更加紧密的利益联结机制,鼓励农户、农民专业合作社以土地、资金、技术等要素入股农业企业,实行股份合作、按股分红。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以产品和产业为纽带开展合作,鼓励发展合作社联社、行业协会。继续推进“农超”对接工作,发展“订单农业”和农业经纪人队伍,培育新型流通业态。以我省“一区两园”现代农业示范园区建设为契机,依靠园区良好基础设施和扶持政策,推动更多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做大做强。要建立以品牌战略为核心的联合发展机制,按照“一村一品、一品一社、一社一牌”的思路,加强商标法律宣传和注册辅导,鼓励合作经营主体共同申报评选驰名商标、地理标志、集体商标、证明商标,形成“公司+合作社+品牌+市场”的联合经营模式,提高农产品知名度,扩大市场影响力。进一步完善闽台农业交流合作机制,加强闽台农业各类博览会、展销会、洽谈会等载体平台建设,推动我省农民专业合作社与台湾农会、渔会、产销班等开展交流合作,学习借鉴台湾较为成熟的农业合作经营经验和制度。

人才支撑,重在教育培训。要建立合作社带头人人才库和培训基地,广泛开展合作社带头人、经营管理人员和辅导员培训,培养造就一批懂技术、会管理、善经营的合作社带头人队伍。要进一步扩大新型职业农民教育培训试点范围,按照“政府主导、农民主体、需求导向、综合配套”原则,建立完善教育培训、认定管理和政策扶持相互衔接配套的制度体系,加快培育大批综合素质高、生产经营能力强、适应现代农业发展要求的,包括生产经营型、专业技能型、社会服务型的新型职业农民,为我省现代农业发展打下坚实的人力资源基础。要大力实施农业科技入户示范工程,出台相关优惠政策,鼓励农业院校、科研院所和龙头企业与合作社开展农业新型技术合作,激活用好农民身边的“土专家”,大胆引进和使用台湾农业科技人才,为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提供科技人才支撑。要鼓励大学生村官和“三支一扶”大学生参与农民专业合作社培育发展工作,鼓励高等院校和中高职校毕业生到合作社就业,或组建合作社进行创业。

(作者单位:省委政策研究室)

责任编辑:董洁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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