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3)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3)

——2014年1月19日在北京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北京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池强

三、加强自身建设,严格规范执法

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坚持用比监督别人更严的要求来监督自己,切实提升全市检察机关公正执法水平。

依法规范行使职务犯罪侦查权。完善权力运行机制,从制度上保证职务犯罪侦查权依法行使。一是完善举报线索管理机制。建立了电话、网上、来信和来访举报统一管理平台,实现全部案件线索由市检察院集中管理、分级评估、重点督办;对实名举报线索严格保密、优先办理、及时答复,对经查证举报失实、给被举报人和单位造成不良影响的,及时澄清事实、消除影响。二是完善侦查决定报批制度。立案侦查、逮捕职务犯罪嫌疑人全部报上一级检察院决定,拟撤销或不起诉的案件一律由市检察院审查批准,并组织人民监督员进行评议表决,确保严格公正执法。三是完善侦查行为监控机制。对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实施“全面、全部、全程”同步录音录像,案件移送审查逮捕、审查起诉时必须同时移送录音录像,依法接受审查。在反贪部门开展“整顿作风、严明纪律、规范执法”专项教育检查活动,及时纠正不依法行使侦查权的行为。

健全内部监督制约。把强化自身监督放在与强化法律监督同等重要的位置。一是健全案件管理机制。为了促进公开、规范、公正、高效执法,全市各级检察院统一设立了案件集中管理机构,启用覆盖全部执法办案活动的检察业务信息化系统,2014年1月1日起实现三级检察机关、所有案件的受理、流转、办理、审批、生成文书和监督、考评全部在网上运行,做到全程控制、动态管理,切实把规范执法的责任落实到每个执法部门、每个执法环节和每一名执法人员。二是加大检务督察力度。制定了《进一步加强检务督察工作的意见》,开展以改进执法作风、提高办案质量为重点的专项督察,对立案后撤案、捕后不诉等9类1122件案件全部进行了复查,对其中17件重点案件逐案剖析,通报查找出的问题及原因,责令相关部门纠正,切实加强对重点环节、关键岗位执法活动的内部监督。三是强化上级院对下级院的监督。市检察院派出5个巡视组对所有基层院开展了集中巡视,对发现的执法办案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及时反馈、督促整改。坚持从严治检不放松,共查处违纪检察人员3人。

建设为民务实清廉的检察队伍。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市委的部署,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积极查摆和整改群众反映的执法作风问题。市检察院召开各类座谈会42次,广泛听取人民群众的意见建议,对8个方面25个具体问题进行边整边改,部署开展了10个专项整改工作,切实增强了领导班子、检察人员执法为民的宗旨意识,健全了整治“四风”问题的工作机制。顺利完成市检三分院成立、铁路检察院移交的工作。加强检察队伍专业化建设,建立“检察官教检察官”的师资库,推广面向实战、注重实效的培训模式,队伍执法水平进一步提升。截至目前,北京市有51名检察官被最高人民检察院授予全国“检察业务专家”、“侦查监督业务标兵”等称号,涌现出以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邢庆、全国“人民满意公务员”彭燕为代表的一批先进典型,西城区、昌平区检察院被授予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称号。

责任编辑:叶其英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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