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立法步入“精细化” 时代

中国立法步入“精细化” 时代

助推法治中国建设 

在新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成立后召开的第一次会议上,张德江委员长就指出,全国人大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全国人大常委会作为它的常设机关,承担着制定法律和保证法律实施的职责,处在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的第一线,对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负有重要使命。未来五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定性阶级,也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关键时期。历史重任落到了我们的肩上,我们必须增强使命意识和责任意识,接力前进、接续奋斗,走好自己的路、做好自己的事,做到无愧于历史、无愧于人民。立法权是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重要职权。做好立法工作是推进法治的前提和基础。在新的起点上加强和改进立法工作,就是要深刻认识和把握当前面临的新形势、新情况、新要求,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求真务实,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发展完善,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为夺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胜利提供更加有力的制度保障。在山东调研时,他又进一步强调指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重点是提高立法质量。要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强化立法论证、立法调研、立法评估,加强重点领域立法,拓展人民有序参与立法途径,切实增强法律的可执行性和可操作性,提高法律的权威性,更好地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 

责任编辑:董洁校对:张少华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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