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地方立法的创新实践

重庆:地方立法的创新实践

法规、规章清理是重要的立法活动。委托高校对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进行全面清理,在全国尚属首次。这既是科学立法、民主立法的一次有益探索,更是我市地方立法工作的一次创新实践。直辖以来,我们抓紧制定了一批法规、规章,保证了直辖市政权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于法有据,解决了“有没有”的问题。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以后,立法工作的主要任务是解决“好不好,管不管用”的问题。为全面摸清我市地方法规、政府规章的基本情况,使地方立法更好地服务改革发展大局。西南政法大学具有雄厚的法学研究能力和人才资源优势,通过委托清理,用第三方的眼光来审视、发现我们立法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对法规、规章的立、改、废提出意见和建议,为我们科学编制立法规划和制定计划提供了依据,为提高立法质量提供了参考。

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高度重视此次法规清理工作,精心制定方案,明确清理标准,定期进行协商,及时沟通督促、指导清理工作的开展。西南政法大学成立了由学校主要领导任组长的专项工作组,组织骨干教师数百人分成数个项目组开展清理工作,参加清理工作的专家学者放弃节假日休息,调整工作安排,广泛收集文件查阅资料,深入实地座谈调研,反复论证修改。通过全面清理,查找出法规、规章在合法性、适当性、实效性、技术性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分别形成了共2500余万字的法规、规章清理报告。提出了大量有价值的立法建议。法规、规章清理获得圆满成功,达到预期目的。受到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充分肯定和社会各界的好评。

这次法规、规章的清理工作之所以取得良好效果,主要得益于市委高度重视,市人大和市政府精心组织,周密部署,认真督促指导;得益于坚持质量第一,严格清理工作标准;得益于参与清理工作的专家学者倾力倾为,认真调查研究,仔细查找问题;得益于各方密切配合,加强沟通协调,充分发扬民主。是一次成功的地方立法创新实践。

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到2020年,要在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上取得决定性成果,形成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使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法规、规章作为制度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只有不断地自我完善,才能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发挥应有的制度效力。在法治轨道上推进改革,更需要我们解放思想,勇于创新,及时废止不适应发展需要的法规、规章,及时出台“立得住、行得能、真管用”的法规、规章,充分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以高质量的法规、规章和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培育人们的法治精神,树立社会的法治风尚。

责任编辑:叶其英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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