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14年全国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的通知(3)

关于印发《2014年全国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的通知(3)

五、深化多层次、多领域的法治创建活动,为法治中国建设营造良好氛围

15、深化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创建和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适时组织开展全国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先进单位通报表扬工作和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推荐工作,推动法治创建活动深入开展。

16、积极探索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单位”、“民主法治示范社区”和“诚信守法企业”等多层次、多领域的法治创建活动,推动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不断提高。

六、积极创新载体和形式,推动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创新发展

17、充分发挥大众传媒的优势,加大媒体法制宣传教育力度,创新广播、电视、报刊、网络和移动通讯等大众媒体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方式方法,满足人民群众的需求。

18、加大应用新媒体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力度,加强各级各类普法微博、微信、QQ群等平台建设,推动形成新媒体普法平台的集群优势和规模效应,扩大新媒体普法的覆盖面。组织召开运用新媒体普法研讨会,引导和鼓励应用新媒体开展法制宣传教育。

19、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完善城乡公共场所法制宣传教育设施,加大法制公园、法制广场、法制长廊等普法窗口场所建设力度,依托城市、乡村公共文化场所,广泛建立各种普法阵地,大力推进群众喜闻乐见的法制文艺创作和演出活动,积极探索利用各种艺术形式开展普法宣传,充分发挥地方特色文化在普法中的作用,不断增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的吸引力、感染力和渗透力。

20、召开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研讨会,研究制定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指导意见。组织开展全国“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示范点”推荐活动,在全国推荐建立一批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示范基地,发挥示范基地的示范带动作用。

责任编辑:董洁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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