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深入推进重点对象学法用法工作,推动全民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不断深入
7、结合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事业经营管理人员和农民等不同重点对象的特点和各地各部门实际,以领导干部和青少年为重中之重,创新方式方法,推动重点对象法制宣传教育不断取得实效。组织开展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能力优秀案例媒体展示活动。组织开展适合青少年特点的法律知识竞赛、演讲比赛和征文活动。结合各类重点对象实际,组织开展适合不同重点对象的学法用法活动。
8、认真贯彻落实各类重点对象学法用法工作制度,健全不同重点对象学法用法考核考评指标体系,加强监督检查,推进重点对象法制宣传教育长效机制建设。
9、各地、各部门要结合实际,切实抓好本地区、本部门确定的普法重点对象学法用法工作,组织开展好专项活动。认真总结重点对象学法用法工作经验,发现和树立先进典型,加强经验交流,不断提高重点对象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水平。
四、深化“法律六进”活动,进一步推进法制宣传教育深入基层、服务群众
10、结合不同地区、部门、行业和单位特点,精心设计有特色、有针对性的载体,认真制定主题活动方案,加强对日常工作的指导,推进“法律六进”活动深入开展。
11、坚持面向基层,服务群众,广泛发动和组织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者、普法讲师团成员、普法志愿者深入基层、深入群众,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送法活动,把法律送到群众手中。
12、大力推进法制宣传进公共场所、区域,充分利用公共场所电子显示屏、楼宇电视和公交、地(城)铁、旅客列车、民航飞机等交通工具的移动电视开展法制宣传,推动在车站、机场、医院、银行、邮政、电讯等公共区域建立固定法制宣传设施,进一步扩大法制宣传教育社会覆盖面和渗透力,实现普法对公共场所的有效覆盖。
13、研究制定全国“法律六进”考核指导标准,进一步规范内容、途径和方式,完善考核考评机制,加强监督检查和考核,确保“法律六进”活动取得实际效果。
14、探索建立全国“法律六进”活动示范点,以多种方式组织开展交流,树立先进典型,推广好经验好做法,带动和促进“法律六进”活动深入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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