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景星:为了圆群众的富裕梦(3)

吴景星:为了圆群众的富裕梦(3)

核心提示:“3年的挂职时间太短了,我恨不得一天能当三天用。”吴景星把自己每天的日程都安排得满满当当,他说,“群众满意,就是我最大的满足”。

“群众满意,就是我最大的满足”

2011年2月,吴景星在村旁看到几个农民扛着一捆捆砍伐下来的毛竹,弯着腰吃力地一步步走下山来,不由得皱紧双眉。他决定开通从前垅至徐家山的12公里机耕道。3月8日,机耕道修通,受益人口300多户。

东山村自来水管道年久失修,“饮水难”成了村民的一大心病。2011年春节期间,两个自然村的村民为争水差点打架,吴景星当场郑重许诺:“不出半年,保证大伙儿都能喝上安全的自来水。”2011年6月18日,全村群众果然喝上了安全的自来水,吴景星的诺言变成了现实。

“不仅要让群众的口袋鼓起来,还要让文明的村风吹起来。”吴景星组织开展了“寸心草”敬老活动,给年满60岁的村民每人每年发500元补助金;为3个贫困户争取到人寿保险宁德分公司的“一对一”结对帮扶,连续三年提供每户每年3000元的帮助。老年人活动中心建起来了,老人看报、下棋、唱歌有了去处;综合服务站建起来了,年轻人逢年过节返乡有了活动场地……

一个卫生、文明、生态优美的社会主义新农村逐渐有了模样,吴景星的身体却有些“超负荷”了。2012年3月27日,他感到疲惫不堪,到医院检查,血糖值高出正常值很多,医生建议他立即住院。可一考虑到造福新村村内道路硬化开工在即,吴景星服下几片降糖药,悄悄把住院通知单藏了起来。

“3年的挂职时间太短了,我恨不得一天能当三天用。”他把自己每天的日程都安排得满满当当,他说,“群众满意,就是我最大的满足”。

●人物档案

吴景星,男,1954年8月出生,中共党员,1969年2月参加工作,现为福建省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正科级审判员、高级法官,周宁县李墩镇东山村党支部第一书记。曾被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授予二等功,先后获得福建省优秀共产党员、全省法院系统执行办案能手等荣誉称号。

责任编辑:姜波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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