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税都和百姓息息相关,严格的立法进程会减少不必要的阻碍和利益纠葛。”陈舒说。
在4日当天的新闻发布会上,傅莹没有给出税收法定进程的明确“时间表”,但她给出了大致的“路线图”:一是要推动此前授权国务院制定的税收暂行条例能够上升成为法律,二是加强对新税种的立法工作,包括社会上关注较多的房地产税和环境保护税的立法工作。
在专家看来,这是具有可操作性的改革思路。中国财税法学研究会会长、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刘剑文说:“如果完全重新立法设立税种,需要付出很大的时间成本。”
上海财经大学公共政策与治理研究院院长胡怡建则表示,在他看来,新出台税收就应坚持必须立法,而存量的旧的税种,可以通过追认、提升、整合等方式实现逐步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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