弱化
行政手段或逐渐减少
事实上,弱化行政手段在此次住建部主导的房地产市场总体调控思路中已经有所体现。其中,最为明显之处是,不再强制要求地方政府制定并公布当年度的房价控制目标,而是强调房地产市场的稳定、房地产调控政策的稳定性和连续性两个方面。此外,以前频繁使用的“遏制房价过快上涨”也被“稳控房价”代替。
业内人士认为,住建部这一思路的变化,可能会使地方政府逐步减少行政性手段对当地房地产市场的干预。部分价格较高的楼盘的审批,可能在未来出现一定的松动。但房价上涨压力较大的地方,则可能会采用新的政策性住房产品来对冲房价上涨的压力。
以北京为例,2014年以来,北京“限价令”正在逐渐弱化。2013年,为了抑制房价的过快涨幅,北京一度施行严格的“限价令”措施,要求开发商对商品住宅的预售报价不能高于同等项目以往的成交价格,否则将难以获得项目预售许可证。而2014年以来,北京楼市入市的项目已经逐渐摆脱“限价令”的束缚,许多新项目在报价上均有不同程度上涨。
与不再强制要求地方政府制定房价控制目标相呼应的,还有“房产税试点扩围”的暂缓。
来自两会的信息显示,全国人大将启动房地产税的立法工作。中国房地产信息集团(CRIC)研究中心研究员杨科伟据此分析,房地产税是一个内涵很丰富的集合概念,既有开发环节的各个税种,又有购房者交易、持有环节的税种。不能片面地单纯理解为上海、重庆试点的“房产税”。对于普通购房者来说,可能包括契税、个人所得税、营业税、印花税、房产税和未来的遗产税等。
杨科伟告诉记者,随着房地产税立法的推进,其作为房地产市场长效机制的地位也将予以确定。他认为,这一举措不仅可以大幅削弱不动产的投资空间,降低市场投资投机需求比例,还能有效替代行政性政策调控,有利于市场稳定发展。
完善
健全多层次住房供应体系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是中央层面首次将创新和完善多层次的住房供应体系列入房地产调控思路。
在阐述房地产市场总体调控思路中,齐骥表示,住建部将在热点城市开展共有产权住房试点,主要为解决新就业无房人群,以及已有稳定工作但收入较低未购房人群。他表示,地方政府在土地出让初期,便明确供应对象,供应价格,户型等方面,政府让渡部分土地出让金,产权为个人与政府共有。
据悉,住建部已对上海、黄石试点的共有产权住房、深圳通过市场化手段筹集政策性房源、北京自住房进行了肯定,要求各城市可根据自身情况落地推广。业内分析指出,除京沪深穗四大城市外,共有产权住房还很可能在其他房地产市场供需矛盾较大的城市落地。
此外,对于低收入人群住房保障托底,2014年将新开工700万套以上保障性住房,其中各类棚户区470万套以上,这也是“十二五”以来单年度保障房建设最多的一年。此外,在资金方面,除加大中央财政预算投入外,国资监管部门将在今年出台下拨专项资金用于工矿企业棚户区改造的相关政策。国家开发银行,将加大对棚户区改造的贷款支持力度。
日前,全国人大代表、证监会机构部巡视员欧阳昌琼表示,对于落实保障房建设资金,资本市场、证券公司、证券行业应当大有作为。他建议,可以通过金融工具的创新来推动保障性住房建设,建议通过证券公司开展房地产信托投资基金(R EIT s)这样一种新的金融工具来为保障房建设筹措长期的市场化运作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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