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

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

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推动户籍制度改革,实行不同规 模城市差别化落户政策。把有能力、有意愿并长期在城镇务工经商的农民工及其家属逐步转为城镇居民。对未落户的农业转移人口,建立居住证制度。使更多进城务 工人员随迁子女纳入城镇教育、实现异地升学,实施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计划。稳步推进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使农业转移人口和城镇居民共建共享城 市现代文明。

责任编辑:葛立新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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