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信息全国联网:“反腐败”还是“降房价”?(2)

住房信息全国联网:“反腐败”还是“降房价”?(2)

摘要:建立以土地为基础的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实现全国住房信息联网,推进部门信息共享。事实上,全国住房信息联网并非“孤岛般的存在”,它是与不动产统一登记这一大制度,紧密相连的。

“反腐”、“降房价”是初衷吗

尽管进展缓慢,但公众对全国住房信息联网显然“寄予厚望”。最大的厚望无非两点——“反腐败”和“降房价”。

事实上,全国住房信息联网并非“孤岛般的存在”,它是与不动产统一登记这一大制度,紧密相连的。

早在去年11月,三中全会《决定》就提出:“建立全社会房产、信用等基础数据统一平台,推进部门信息共享。”国务院还要求国土部在2014年6月底前,出台《不动产登记条例》,而在所有不动产登记中,最核心的,就是全国住房信息系统联网工作。

对此,SOHO中国董事长潘石屹在微博中表态:“这是好政策,如果今年实施,房价马上会跌。”

这让不少人对此举与“降房价”的联系,充满了期待。在他们看来,全国住房信息的联网,能够抑制投资型住房需求,让“房叔”、“房姐”等“潜在腐败者”抛出部分二手房,增大市场供给,降低房价。

但以全国住房信息联网为核心的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究竟“瞄准”的是什么?多位专家学者告诉中国青年报记者,此举最重要的功能,一是为宏观调控“摸底”,二是为房产税打基础。而“反腐”和“降房价”,均非其主要目的。

国土资源部法律处处长蔡卫华,就曾于去年底撰文明确表示:“不动产统一登记和‘降房价’没有直接关系”。

他告诉中国青年报记者,包括土地、房屋、林地等所有自然资源在内的不动产,其统一登记,不仅意味着一个全国住房信息联网,还意味着“统一登记机构,包括表册卡簿、法律依据、权利证书、信息平台等多个方面都要进行统一”。蔡卫华说,这种统一,是为“克服现行不动产登记‘碎片化’的弊端,提高政府治理效率和水平,保证交易安全”。

北京大学法学院民法研究中心主任尹田告诉中国青年报记者,这种统一登记的价值,即使在房地产领域,也超越了一个简单的“降房价”。

“比如,‘房’和‘地’就是两种不同的物权。”尹田说,“房产所有权和土地所有权在交易转让时,很容易‘脱节’。经常房子已经过户给别人了,土地过户手续却还没完成,此时如果出现纠纷,解决起来就很麻烦。”

具体到全国住房信息联网,上海易居房地产研究院发展研究所所长李战军告诉中国青年报记者,更应关注的是“它对宏观调控的意义”。

仔细阅读《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会发现,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和全国住房信息联网,都是作为“健全房地产市场调控长效机制”的具体措施而出现的。

陈则明主任打一个比喻说:“全国住房信息联网的主要目的,是为了让中央政府准确地掌握住房情况,好比央行不知道自己发行了多少货币,这还怎么调控呢?”

陈则明分析,当前我国住宅种类繁多,除了商品房之外,还有名目繁多的各种住宅,例如单位自建房、房改房等。“据我所知,在上海,大多数商品房已经进入系统,除了部分特殊住房。因此,(联网)就是提供给中央政府一个依据。”

还有媒体分析,住房信息联网意在对异地购房和多套购房行为进行监管,以及对房地产税政策提供数据支撑。最初设计是要求为公安、民政、规划、土地、金融、统计等部门提取相关信息,预留数据接口。

“如果要建立房产税制度,不统一登记,就无法操作。”尹田教授这样描述它对房产税的基础性作用。

责任编辑:郑瑜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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