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选被判无效 泰国困局难解

摘要:泰国宪法法院本月21日以6比3的投票数判决2月2日举行的国会选举无效,理由是泰国南部28个选区无候选人注册,导致全国范围内的选举无法在同一天完成。法院同时要求选举委员会和看守政府就新的选举日期进行商谈。

本月21日,近两月来备受争议的泰国国会选举最终被宪法法院判决无效。当晚,反政府示威者在曼谷隆披尼公园庆祝这一判决,但他们同时表示,示威还将继续,最终的“胜利”还没有到来。

分析人士认为,宪法法院的判决对缓解泰国紧张局势无法起到积极作用,重新举行的大选还将遇到同样的示威干扰。而看守政府随着独立机构和司法机构的一步步“逼迫”逐渐走进死胡同。此时唯有分歧双方各退一步、开启和谈,泰国才有可能找到出路。

选举被判无效

宪法法院当天以6比3的投票数判决2月2日举行的国会选举无效,理由是泰国南部28个选区无候选人注册,导致全国范围内的选举无法在同一天完成。法院同时要求选举委员会和看守政府就新的选举日期进行商谈。

泰国这场命途多舛的国会选举从准备之初就备受争议与抵制。反政府的“人民民主改革委员会”一直坚持要求先进行全方位改革,再举行选举,并为抵制大选一次又一次掀起大规模集会示威。与此同时,最大反对党民主党在候选人注册之前宣布不参选,导致选举成为总理英拉所属的为泰党的“独角戏”。

在执政联盟的极力推动下,选举还是如期举行。反政府示威者对选举的每一个环节进行了干扰和阻拦,选举演变成一场闹剧。选委会在2月2日选举结束后表示,由于很多投票站的投票遇到问题,因此无法宣布选举结果。

此后,看守政府一直在努力推动继续完成选举程序,但与选委会在补投日期上分歧较多,3月初在5个府举行了补投,原计划4月份在其他几个府补投,但28个无候选人的选区如何重新选举一直未有定论。

反政府示威者和民主党从选举结束后就通过多种途径寻求法律判决选举违宪。宪法法院接受了法政大学讲师吉迪邦的诉讼,并最终以无效的判决给这场未完成的选举画上句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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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5日,泰国看守政府总理英拉(中)离开位于曼谷的泰国皇家空军总部。)

重启选举时间未定

选委会成员颂猜在判决后表示,选委会接受宪法法院的判决,但选举不成功并非选委会的责任。接下来选委会会邀请各个政党前来探讨如何重新举行大选,然后再与看守政府碰头商议一个重新选举的日期。按照法律规定,新的选举应在60天内举行,但选委会主席素帕猜表示,选委会至少需3个月才能举行新的选举,具体时间还要依据政局状况。

责任编辑:蔡畅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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