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障“普惠时代”内涵思考

社会保障“普惠时代”内涵思考

摘要:第四,以克服制度模糊为目标,持续完善具体制度改革。在进一步完善以公租房为主的保障房建设基础上,加上有可能出台的房产税一起形成叠加效应,可使房地产调控更加合理化,从而保障人民群众实现真正的住有所居。

《礼记·礼运篇》中,孔子说:“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故人不独亲其亲,不独子其子,使老有所终,壮有所用,幼有所长,矜寡孤独废疾者皆有所养。”天下是天下人的天下,为大家所共有,只有实现天下为公,彻底铲除私天下带来的社会弊端,才能使社会和谐,百姓得到幸福。这大概是最早的、以最简要的语辞阐明“社会保障”之含义的一段陈述了。它涵盖了养老、失业、医疗、孤苦无依者救助等现代社会保障制度的主要方面,并精确地指出了这一制度的核心精神—“天下为公”。

党的十八大报告对社会保障工作给予了高度重视,对解决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提供了广阔的思路。当前我国各项事业健康发展,但社会保障制度的变革,无疑具有复杂性、渐进性、全面性与深刻性,在“普惠时代”的美丽愿景下,社会保障体系的改革之路要正确判断形势,按照党的十八大精神,坚持全覆盖、保基本、多层次的基本方针,以中央部署的增强公平性、适应流动性、保证可持续性为重点施策内容,扎实工作、稳中求进,全面建成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努力改善民生,才能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征程上使人民群众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不断迈出坚实步伐,持续取得新的进展。

学有所教:在解决“上学难”向解决“上好学”的道路前进

中国先贤孔子提出的“学有所教”在新的历史起点被赋予了新的内涵,“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体现了我党“教育优先发展”“以人民群众利益为先”的先进理念。由解决“上学难”向解决“上好学”的道路前进,不断提升教育质量,大力促进教育公平,满足每个孩子多元化的教育需求,让每个学生找到适合的教育成为有用之才,是一个国家和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学有所教”不仅呼吁着教育的改革与发展,其体现的教育公平问题则是一个人口庞大的发展中国家所面临的艰巨挑战,教育公平影响着社会合理分层流动,影响着社会的和谐安定,其难度主要集中在教育资源分配不合理、受教育机会不均等方面。

因此,要在党中央的坚强领导下,在提升教育普及水平和“两基”人口覆盖率的基础上,大力促进教育公平,把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问题纳入各地经济社会事业发展总体规划,使农民工的子女从“艰难求学”到“顺利入学”,实现农民工子女与城市子女一同学;坚持符合教育规律和人才成长的改革与发展路径,从四处择校到就近上学,致力解决异地高考等问题,满足每个家庭对子女求学的期盼;从资源配置、经费投入等方面把欠发达地区(农村、边远、贫困、民族地区)和相对困难人群作为支持扶助的重点,给予更多倾斜,逐步免除全国约1.3亿名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学杂费,由中央财政安排免费教科书资金,启动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逐步解决欠发达地区学生“吃饭难”问题;通过建立从学前教育到高等教育全面覆盖的国家资助体系,帮助贫困生顺利就学,实现“不让一个孩子因为家庭经济困难而上不起学”的庄严承诺。只有坚持这个方向,才能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才能让城乡儿童有望获得平等的教育发展机会,人人成长为有用之才。

劳有所得:使发展成果惠及全体人民,向实现共同富裕的道路前进

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要努力实现居民收入增长和经济发展同步、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着力解决收入分配差距较大问题,使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朝着共同富裕方向稳步前进。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经济快速增长,然而,居民收入增长的步伐仍赶不上经济发展的速度。收入分配城乡之间差距仍然过大。

因此,首先,要努力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实现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数据显示,近些年居民的消费率一直在70%~72%之间,但是居民的消费在GDP中的比重却有所降低,维持在40%左右,而与此同时,国家收入和国有企业利润占比则大幅上涨。这意味着通过国有企业利益分配上的实质性改革将有利于提高居民收入占比。

建议国家参与国有企业的分红,然后进行再分配。同时,坚持扩大内需战略,千方百计多渠道增加居民财产性收入,规范收入分配秩序,提高个人所得税起征点,使纳税人群比例有所降低,使税收依据与监管的问题更加明朗化,大力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收入,提高劳动者的税前收入,增加低收入者收入,从而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实现由“国富”向“民富”的转化。

其次,收入分配要强调“公平”。现在收入差距的关键问题,固然有不均问题,但更重要的是不公问题。收入分配改革并不是要回到过去的“平均主义”、“大锅饭”,而是要打破“金饭碗”,缩小城乡、地区、行业之间乃至不同人群之间的收入分配差距。既要把蛋糕做大,也要尽力把蛋糕分好,使以人为本理念进一步深化,实现共同发展、共同分享、共同富裕。这就需要我国在提高劳动收入的基础上,规范分配秩序,建立和完善公平合理的分配制度。

一方面要下决心触及现有的利益格局。建立国有企业有效市场评判标准和收入分配激励约束机制,限制垄断行业收入,破除因垄断形成的收入分配不公问题;打破劳资关系中资强劳弱、农民工与城市文明相对隔离等瓶颈问题;调节行业差距中的过高收入,坚决取缔非法收入,大力规范灰色收入,促进收入信息公开透明。

另一方面,在经济体制转轨过程中,我国目前存在的收入分配问题是与我国经济发展方式和经济结构不合理紧密相关,要夯实一个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内在要求的收入分配体制,划清政府和市场的边界,市场要发挥好收入分配的基础性作用,政府则需要通过调整财政、税收、社保三大宏观政策,充分发挥对收入再分配的重大调节作用,真正使城市居民和乡村居民、发达地区人民和欠发达地区人民、工人和农民只要通过诚实劳动和个人能力正常获取,都能获得相对公平的劳动报酬,分享社会主义发展成果,从而让公平理念更深入人心,更好地凝聚、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实现民族团结、社会和谐、国家长治久安。

责任编辑:郑瑜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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