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防火墙”——让新农合茁壮成长
县农合办坚决落实“三个制度”,合理控制医疗费用,确保基金发挥最大效益。第一,推行医疗费用控制指标制度。县农合办与各定点医疗机构每年都签订了新农合服务协议书,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违约责任。通过明确自费比例,严格控制保外费用;明确次均费用,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明确基金补偿总额上限,控制基金不合理消耗,完善基金指标体系,对医疗机构的新农合工作实行量化管理,确保基金安全运行。第二,推行单病种手术住院治疗最高费用限额和定额补助制度。对阑尾炎、胆结石等10余种临床常见手术实行最高医疗费用限额、补助限额,这种“包干制”的实施,确实减轻了参合农民的经济负担。第三,强化日常监管制度。采取专项稽查与随机抽查相结合方式,强化对定点医疗机构监管。专项稽查工作根据基金运行情况,坚持四个必查:即次均费用偏高必查;住院人次不正常增长必查;月均补助总额明显增多必查;接到群众举报必查。此外,还通过随机核查住院病人的在院及治疗情况、抽查回访出院参合病人、复审参合病人就诊资料等方式对各定点医疗机构实施监管,若发现存在违规行为,对其垫付的新农合补偿款一律拒付,同时给予一定的经济处罚退入农合专项基金,并根据情节轻重取消其定点资质。方案的逐步完善,制度的严格执行,农民实惠不断增多。
汉寿县新农合的惠民政策有效减轻了参合农民看病就医的负担,改变了农民“小病拖、大病扛”的状况,使很多家庭制止了因病致贫的命运,为农民燃起了一盏健康的“护航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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