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者·语萃】
●要发挥市场的决定性作用,国有企业就要改变“半政府工具,半市场主体”状态,成为平等的市场竞争的参与者,保障庞大的国有经济能与市场经济很好地相容。
●这次国有企业再改革的命题,不是政府机构“如何改进对国有企业的管理”,而是由“管企业”转变为“管资本”。这是当前深化国企改革的关节点。
●这项改革的重要意义在于,资本化和证券化的国有资产的预期效能,主要通过市场、而不是行政力量来实现。这就使国有资本具有“亲市场性”,从而“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提出,“紧紧围绕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深化经济体制改革”。这向社会发出的信号是将加快由“半市场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型。相应地,国有企业也面临“再改革”。
一论:经济体制转型与国企再改革
我国经济体制改革始终围绕两大主题:一是资源配置方式是计划还是市场;二是财富创造的主体是单一公有制还是多种所有制,而非公经济在多大程度上、能否公平地参与财富的创造和分配。这两者有很强的相关性。
较长时期以来,我国处于以投资驱动、产业跟踪为特征的经济发展追赶期,具有明显的政府主导经济增长的“半市场经济”特征。此时,国有企业作为政府调控经济的工具、配置资源和推动经济增长的抓手,始终处于“半政府工具,半市场主体”的状态,政企分不开,也不能分。与此同时,政府对不同所有制企业有亲有疏,实行差异化政策。客观地讲,这种体制大体适应了当时的发展阶段,使我国用很短时间成功走过了经济发展的追赶期。但是超越一定时限后,这种体制的弊端日益显现。
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为向市场经济转型进行了重要的理论和政策突破,并做了全面的部署。政府要处理好与市场的关系,就必须摆脱与国有企业关系的掣肘,政企分开,公平对待各类企业;要发挥市场的决定性作用,国有企业就要改变“半政府工具,半市场主体”状态,成为平等的市场竞争的参与者,保障庞大的国有经济能与市场经济很好地相容。国企改革依然是经济体制改革的重要环节。
二论:国企改革基本命题和当前重点
在确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目标后,国有经济改革的基本命题就是,公有制、国有经济与市场经济能不能结合?如何结合?
十四届三中全会以来,中央为破解这一历史性难题提出了三个要点:一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利用“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的特点,在保障国家最终所有的情况下,构造众多独立的市场主体;二是与时俱进地调整国有经济布局和功能,保障国有经济在不同发展阶段都能有效发挥作用;三是探索适应市场经济的“国有资产实现形式”,在保持较大份额国有经济的情况下,政企分开,保障市场配置资源的作用,就是说,国家拥有的国有资产是实物形态的“国有企业”,还是可以用财务指标清晰界定、计量并具有良好流动性、可进入市场运作的国有资本?
这三大要点相互关联,但进展参差不齐。在国有企业仍是政府“工具”和“抓手”的情况下,在产业领域以实物形态呈现的“国有企业”仍是国有经济的主要实现形式。而政府作为市场的监管者,同时拥有、管理和控制着庞大的国有企业群,并与其保持着复杂的关系。这就造成政府不独立、国有企业也不独立,政府无法正确处理与市场的关系。
这次国有企业再改革的命题,不是政府机构“如何改进对国有企业的管理”,而是由“管企业”转变为“管资本”。即推动国有资产实现形式由实物形态的“企业”,转变为价值形态的资本,包括证券化的资本。这是当前深化国企改革的关节点。
三论:两类国资管理形式
经过多年的探索,经营性国有资产管理已经有多种形式,大致可分作两类。一类是全国社保基金,信达、华融等资产管理公司和中投、汇金投资控股公司等。这类机构的共同特点,一是都属经注册的金融持股机构,管理的对象都是资本化和证券化的国有资产,也就是“国有资本”;二是与投资和持股的公司是股权关系,不是行政关系;三是持股机构是市场参与者,在市场中运作。
国资委则是另一类管理形式。它的特点:一是以实物形态的“国有企业”为对象,“管人、管事、管资产”,管理着一个企业群,政府不独立、企业也不独立,是诸多体制性矛盾的焦点;二是从法律和财务意义上国有产权的委托代理关系并未建立,政府对国企是行政强约束、财务软约束;三是国有产权基本不具有流动性,有进有退的调整很难实质性进行,资本效率低。这类管理形式在诸多方面与市场经济很难相融,是当前改革的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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