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公文教科书禁用网络词汇”的现实意义(4)

【案例】“公文教科书禁用网络词汇”的现实意义(4)

【启示与思考】

近日,河南省教育厅发文指出,机关公文教科书中禁止使用网络语言。此外,每年9月的第三周也将被定为该省推广普通话和推行规范汉字的宣传周。网络语言中有不少不文雅词汇,考虑到网络语言对现代普通话和对青少年健康成长所产生的影响,为维护普通话的主流地位和营造健康的网络环境,河南省教育厅此举不乏其现实意义。

或许有网友认为河南省此举有对网络语言的使用有“一票否决”、“一棍子打死”之嫌。但是我们要注意到,《办法》规定的是“不得使用不符合现代汉语词汇和语法规范的网络词汇”,而不是将所有网络词汇全盘否定。网络语言的传播力和影响力再大,也有优劣之分,也有规范与否之别。

机关公文,是党政机关履行职能、处理公务的具有特定效力和规范体式的文书,具有严肃性、权威性和公信力等特点。公文的语言应该准确、严谨、规范。这就决定了机关公文必须符合现代汉语词汇和语法的规范。很难想象,假如机关公文中出现“惩治腐败,让老百姓‘喜大普奔’”等说法,会是何等滑稽?更无法想象,假如公职人员手持公文讲话,随口念出的是“涨姿势”“我伙呆”“我勒个去”等词汇,又会有怎样的传播效果?

而就教科书而言,它是教书育人、增进学生的知识和技能,影响学生的思想品德的重要工具,应该比机关公文还要严肃、权威和规范,其语言应该承担起语言规范、传播语言知识的重任,自然也要与不符合现代汉语词汇和语法规范的网络词汇“绝缘”。如今,一些学生热衷于在作文中使用网络流行语,常让人不知所云,若不加以引导,会对汉语的规范化教育造成不小的负面影响。

机关公文、教科书禁用网络词汇,不是把网络词汇完全赶出我们的生活,也不是打压人们创造网络词汇的积极性。语言的形成是大浪淘沙的过程,只要经得起时间的检验和沉淀,优秀的网络词汇还是会有生命力、被广泛接受,并最终约定俗成为规范语言。而那些不雅、词不达意、不知所云的网络词汇,显然不应该让它们泛滥,甚至“溜”进公文和教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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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蔡畅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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