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金融改革创新
近年来,天津以加快推进滨海新区开发开放为首要任务,全面加快金融改革创新,在金融市场、金融机构、金融创新等方面取得重大突破,多项工作走在全国前列,但是金融人才和金融生态环境发展相对较慢。为此,委员们建议:
1.不断完善天津金融人才综合服务体系框架,有序开展多层次金融人才培训体系、综合服务、法规政策等人才基础建设工作。
一是深入推进“千人计划”引进、高层次人才认定及“131”创新型人才培养工程,树立全球视野,加快培育和引进各类高端金融人才。加强与美国、英国、香港地区、台湾地区知名大学、专业培训机构合作,举办金融中、高层管理人员出国(境)培训。二是鼓励金融机构从业人员持证上岗、资格准入,支持与国际接轨的认证机构在津开展相关培训和资质认定工作。三是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市场配置、公开选拔、定点招聘中高级管理人员,进一步完善高管人员正常退出和中层管理人员竞争上岗机制,促进优秀人才脱颖而出。
2.加强天津金融生态环境建设,进一步提升环境软实力。
一是加快建设社会信用体系。抓紧制定加强社会信用管理和建设社会信用体系的意见,将诚实守信纳入日常监管范围,支持征信机构、评级机构和登记机构发展,建立依法征信、意愿评级和登记公示体系。二是完善金融监管机制。进一步健全完善风险应急机制和协调机制,提高风险预警和防范处置能力。明确地方政府金融监管职能和监管范围,完善金融监管机构、地方政府部门与公安司法部门之间的执法协作机制,加强部门合作,建设综合监管体系。三是加强经济金融法制环境建设。开展经济金融法律教育培训,加强经济金融法制建设,自觉贯彻国家法律和政策制度,严厉打击非法集资和非法经营活动。推动天津国际经济金融仲裁中心、天津海事仲裁中心和海损理算中心发展,打造推进金融法制化载体。
3.大力发展互联网金融,打造金融新业态、新模式。
一是引导和支持传统金融机构依托互联网转型升级,创新产品服务机制和商业模式;二是拓宽互联网企业进入金融领域渠道;三是发展互联网金融产业链联盟,鼓励金融机构、互联网金融企业和创业投资、产业基金深度合作;四是支持互联网金融企业的工商注册登记;五是优化互联网金融集聚化发展空间;六是启动国际金融人才战略,推动建立金融人才支持体系,加大金融行业人才安居支持力度,培养和引进一批具有全球视野和创新意识的高端金融人才。整合高校、科研院所和金融机构资源,加快建设与国际接轨的金融创新人才培训基地。鼓励各金融机构、研究机构设立金融博士后工作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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