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国60余年“扫黄打非”攻坚战

新中国60余年“扫黄打非”攻坚战

新中国成立60多年来,全国“扫黄打非”工作成效显著。从以“扫黄”为主到“扫黄打非”并重,从单纯的“线下”执法行动到“线下线上”两手抓,有关部门与时俱进,持续组织实施专项行动,沉重打击了不法分子的嚣张气焰,改善了社会风气,促进了社会和谐,体现了依法治国的精神。

解放后京津沪掀起取缔妓院、改造妓女浪潮

1949年11月21日夜,北京市的妓院悉数被查封,延续数百年的“八大胡同”灰飞烟灭。1950年出版的《新中国妇女》期刊曾这样写道:“……一夜之间将224家妓院全部封闭,妓院老板、领家454人全部集中,1290个陷入火坑的姐妹们从此得到解放。”

政府组织医务人员给每名妓女进行体检,发现仅有44人未患性病,而逾千名妓女需要接受医治。在治疗的同时,政府为她们开设文化课,提高其思想觉悟,同时让她们参加劳动,以利于她们改掉好吃懒做的恶习。经过为期半年多的学习劳动和培训改造,至1950年6月底,被收容的1000多名妓女全部走出教养院,有人参加了工作,有人返回家中,有人结婚组建了家庭……

与此同时,全国各地也展开了关闭妓院的社会改造浪潮。解放伊始,天津市公安局对全市妓院进行了细致调查。数据显示,天津当年共有妓院448家、妓女2000多人,依靠妓院为生的茶房、跟妈等有20000多人。天津市政府决定采取“寓禁于限、逐步消灭”的方针,同时明令规定废除残暴的领家制度,严禁虐待妓女。

据上海市档案馆资料披露:从1951年11月到1958年,上海市先后教育改造了7513名公开的妓女和街头的暗娼,并使她们全部转变成为自食其力的劳动者,彻底铲除了旧上海的娼妓制度。

全国“扫黄打非”工作小组成立

经过新中国成立初期的社会风气净化行动,此后数十年间,色情业鲜有露头。但在1980年前后,随着改革开放后服务业的发展,一批歌舞厅、娱乐休闲场所色情服务有所抬头。一场新的“扫黄”运动在全国展开。

1984年1月5日,深圳市颁发了《深圳市社会文化管理暂行条例》,提出了对深圳音乐茶座、音乐舞厅、文艺演出等文化娱乐活动的具体管理办法以及对黄色书画、淫秽物品的处理规定。这被认为是深圳最早一批涉及“扫黄”的官方文件。

1988年11月,深圳市出台《关于清理整顿按摩桑拿浴问题的通知》,指出:“一些按摩桑拿浴室,由于管理不善,出现了不少问题,个别甚至沦为低级下流的色情场所……为此,必须认真清理,坚决整顿,严格控制,加强管理。”

在这一时期,除一些娱乐场所变相从事色情服务外,一些淫秽书画、音像制品也开始从境外流入国内。1989年7月,全国宣传部长会议上,时任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书记处书记李瑞环明确要求对“扫黄”问题要“下决心、下力气抓出成效、决不手软”。一个月后,全国整顿清理书报刊和音像市场工作小组成立。此后,该小组调整为全国“扫黄打非”工作小组。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扫黄打非”工作重心也不断发生变化。在市场逐步开放的过程中,新鲜空气进来了,“苍蝇”、“蚊子”也进来了,“扫黄打非”工作随之展开。治理整顿过程中,“扫黄打非”工作逐步制度化、规范化。

此后,查处侵权盗版、打击非法报刊成为“扫黄打非”的新内容。上世纪90年代后半期起,互联网日益普及,净化互联网文化环境也被纳入“扫黄打非”工作范围。近20多年来,文化市场每一阶段的最突出问题就是“扫黄打非”工作的重心所在。中央每年都对“扫黄打非”工作做出专门部署,针对当年的重点问题来确定行动方案。

1995年起,“扫黄打非”工作开始高举知识产权保护旗帜。2008年10月27日,时任全国“扫黄打非”工作小组副组长兼办公室主任、新闻出版总署署长、国家版权局局长柳斌杰介绍,中国已加入《伯尔尼公约》等多个多边或双边的版权协议,为履行这些协议、兑现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承诺,保护包括著作权在内的知识产权成为“扫黄打非”工作的重要内容。

2011年11月15日,全国“扫黄打非”工作小组办公室与中国科学院在北京签署《关于开展互联网“扫黄打非”技术保障战略合作协议》,两部门同意在网络“扫黄打非”领域开展全面的战略合作。

责任编辑:董洁校对:张少华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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