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各地警方依法查处多起涉黄案件
2006年3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卖淫、嫖娼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在公共场所拉客招嫖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该法还对传播淫秽物品或淫秽信息的行为作出了具体的处罚规定。这一系列规定为“扫黄”提供了法律依据。
2010年,全国再次掀起“扫黄风暴”。4月11日,北京市相关部门作出打击卖淫嫖娼专项行动的决定。4月29日晚9时,北京市打击卖淫嫖娼专项行动拉开了序幕。5月11日,北京市公安局朝阳分局突查“天上人间”、名门夜宴、花都、凯富国际4家豪华夜总会,当场查获有偿陪侍小姐557人。7月20日,北京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总队相关负责人宣告,首都卖淫嫖娼警情同比下降30%,“已降到历史同期警情最低点”。
2010年6月19日晚,重庆警方对重庆希尔顿酒店及其旗下的钻石王朝俱乐部进行突查。次日,重庆警方通报称,希尔顿酒店因股东涉黑,介绍、容留妇女卖淫,违法经营和故意扰乱社会秩序,造成恶劣社会影响,责令停业整顿。此外,南宁、昆明、南京、东莞、武汉等城市相继展开了打击卖淫嫖娼的专项行动。
2014年2月9日,广东省东莞市部分娱乐服务场所存在卖淫嫖娼等问题被曝光。东莞市从2月9日下午开始,共出动6525名警力对全市所有桑拿、沐足以及娱乐场所同时进行检查,并针对节目曝光的多处涉黄场所进行清查抓捕。据东莞警方统计,2月9日的统一清查行动中,共检查各类娱乐场所1948间,其中,桑拿220间、沐足672间、卡拉OK歌舞厅362间、其他娱乐场所694间,发现存在问题场所39间,带回162人审查。2月14日,广东对东莞多名扫黄不力负责人进行问责处理。广东省委常委会当天研究决定,免去严小康东莞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职务,按有关法律规定办理。
2013年“扫黄打非”十大数据
2014年1月2日,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公布了2013年度十大数据,涉及打击非法出版物、整治网络淫秽色情、查处侵权盗版和非法报刊等重点工作,显示出在净化文化环境、维护国家文化安全方面取得的明显成效。
2053万件——全国共收缴各类非法出版物2053万件,与2011年收缴的5200万件,2012年收缴的4500万件相比锐减。
1万起——全国共查处各类案件1万余起,其中侵权盗版出版物案件3567起,淫秽色情出版物案件1129起。
30%——全国共收缴淫秽色情出版物67万件,同比减少30%,市场上已很少发现淫秽色情出版物。
1万家——“净网”专项行动中,查处违法违规网站1万余家,网上“扫黄打非”能力进一步增强。
10年——山西运城“9.20”假记者案中,假记者杨俊林以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10万元。
600万元——湖北荆州“5· 24”非法外挂案中,主犯谭晓辉因编写出网络游戏“龙之谷包包”外挂后出售获利,以侵犯著作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并处罚金600万元。
7起——查处涉案金额达千万元以上的侵权盗版案件7起,切实有力保护知识产权,维护文化产业健康发展。
23万元——在整治少儿出版物市场专项行动中,对未经批准擅自从事动漫音像制品《绝对领域》和《菠萝志》杂志等出版发行业务的北京漫动天地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处以罚款23.9364万元,没收违法所得1.8万元的处罚。
6万个——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联合举报中心全年受理群众举报、咨询电话6万余个,来信来函、网上举报5031件,接待群众及单位登门举报187次。
2944万件——2013年4月25日,全国“扫黄打非”工作小组在全国31个省区市举行了侵权盗版及非法出版物集中销毁活动,共销毁非法出版物2944万余件,并现场开展了以“拒绝盗版,拥抱梦想”为主题的“绿书签行动”。
(资料来源:《法制日报》、新华网、中国新闻网、《北京纪事》、中国扫黄打非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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