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树立历史唯物主义道德观   (2)

辽宁:树立历史唯物主义道德观 (2)

摘要:运用历史唯物主义基本原理说明当前道德领域突出问题的必然性成因、社会道德发展进步本是一种“自然历史过程”、人民群众是创造精神财富和道德生活的主体力量,是应对我国当前道德领域突出问题的思想认识基础。

立足“自然历史过程”理解应对道德领域突出问题的发展前景

在历史唯物主义视野里,人类社会的发展进步遵循的并不是线性逻辑,而是一种“自然历史过程”的辩证逻辑,道德的发展进步也是这样。

1890年9月,恩格斯在给约瑟夫·布洛赫的信中描述社会发展轨迹呈现“自然历史过程”时指出:“历史是这样创造的:最终的结果总是从许多单个的意志的相互冲突中产生出来的,而其中每一个意志,又是由于许多特殊的生活条件,才成为它所成为的那样。这样就有无数互相交错的力量,有无数个力的平行四边形,由此就产生出一个合力总的结果,而这个结果又可以看做一个作为整体的、不自觉地和不自主地起着作用的力量的产物。任何一个人的愿望都会受到任何另一个人的妨碍,而最后出现的结果就是谁都没有希望过的事物。所以到目前为止的历史总是像一种自然过程一样地进行,而且实质上也是服从于同一运动规律的。 ”

道德发展进步的实际轨迹,既不是道德意识形态的“理想蓝图”,也不是自发产生于一定社会的“生产和交换的经济关系”的、未经意识形态理论加工的“伦理观念”,而是两者经由无数生命个体交互作用的“平行四边形”的“对角线”,从而显示为一种“自然历史过程”。

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道德发展进步的“自然历史过程”与封建专制社会和资本主义社会的情况不一样,有些方面甚至根本不会一样。中华民族传统伦理道德是否完全适应当代中国社会发展要求,现代西方资本主义先进文明是否或哪些方面可为当代中国道德建设所用,尚需在“自然历史过程”中经受理论逻辑的鉴别和实践逻辑的洗礼。由于我们正处在这种鉴别和洗礼、创建适应改革开放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所需要的新伦理观念和新道德秩序的实践过程之中,所以道德领域必然会出现突出问题,从而也使得道德发展进步的“自然历史过程”显得甚为复杂和曲折,不可能一蹴而就。

不难理解,这种过程必然会引起人们心理上的“阵痛”,越是崇尚道德文明、注重做“道德人”的人,这种“阵痛”反应就会越强烈。因此应当看到,“阵痛感”作为当代中国人普遍存在的社会心态,是促使当代中国道德发展进步的一种巨大的正能量,对此应持积极乐观的态度。只要我们坚持开展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倡导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同时深入开展道德领域突出问题的专项教育和治理,就会不断化解道德领域的突出问题,推动中国社会道德不断发展进步。

责任编辑:叶其英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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