豪华政府办公楼究竟是谁的面子
提出“面子论”的是房县信访局局长付超,他在受访时一个劲地说,“你们百姓的房子都盖得好漂亮”,言下之意,“我们”政府当然也要把办公楼盖得漂亮一些。这位付局长说,“都要面子,说到底就是一个面子的事”。
果真都是一个面子的事吗?
老百姓盖自家的房子,弄得再漂亮,花的是自己的钱,大大方方,坦坦荡荡,漂亮不漂亮,也大体上量力而行,不会寅吃卯粮,更不会从公共财政里面拿一分钱。而政府修建办公楼,其所花费的一分一毫,均出于众人之手,由公共财政埋单。更何况,老百姓也不会像政府那样大手大脚,胡乱花钱。上述报道提及的房县财政局大院居然移栽来几十棵名贵古树,耗费数百万元,一般人家想必不会这样可着劲儿造吧?
可见,把百姓自己造屋的面子与政府办公楼的面子相提并论,本身就是一个极为荒诞的比附,百姓好面子并不是政府要面子的充足理由和借口。以此胡乱佐证,只能说明,时下颇有一些政府官员完全忘记了自己的职责和使命,甚至理所当然地将自己服务的公共事务理解为自家私事。
政府办公楼的主人,表面上看是诸多公职人员、政府官员,他们在里面筹划地方经济社会的发展事宜,但从本质上讲,当地人民群众才是其真正的主人。即便要修得有面子,也要民众许可和同意。责在公共事务的官员,并不能一手包揽,乃至于为了兴建办公楼而将老百姓的耕地挤占。央视报道显示,房县为了兴建行政中心,不仅阳奉阴违,大大超出了省里批复的面积、经费,还巧取豪夺百姓的田地,并以开发地产来换取建办公楼所需的资金。这已经不仅仅是政府要面子,而是为了政府面子褫夺百姓面子。
眼下,房县县委县政府正在针对央视报道“认真反思、深刻剖析”,十堰市也已派出调查组进行调查,“对存在违法违纪问题的,将依纪依法严肃处理,绝不手软,绝不姑息”。相信随着调查的深入,当地应该会搞清楚豪华办公楼究竟是谁的面子。
即便政府官员讲面子,也未必就是像百姓一样,把办公楼搞得像模像样,而完全可以采取另外的路径。比如,政府真正做到为民服务,营造一个利于发展、服务民生的制度环境,搞好公共服务,不去与民争利,更不残民以自肥,等等。只要老百姓的房子都修得漂漂亮亮,都有面子,政府其实就有了面子。
这些年来,政府建楼堂馆所屡禁不止,中央禁令一到了某些地方,往往被打擦边球和钻空子,除了政策的执行力有所欠缺之外,恐怕也与一些地方政府、部分政府官员搞不清自己的宗旨和使命不无关系。当下除了要继续加大查处和问责力度外,关键问题仍在于教育官员,究竟什么才是政府的面子、又该如何去找回面子。
豪华办公楼何时不再刺眼?
房县政府的“豪”气与当地百姓的贫困放在一起,显得那么的刺眼,更让人心生几分不安。这样的地方政府,心里还装着百姓么?在百姓对此抱怨极大的情况下,又何谈取信于民?我们又何时才能做到令行禁止,不再让豪华办公楼“刺伤”百姓的眼睛?
成由勤俭败由奢,不客气地讲,豪华办公楼就是地方政府奢靡的表现。在百姓的眼里,政府机关需要的是为人民踏踏实实地办事,而不是由豪华办公楼装点起来的门面。政府办公楼再破,能为百姓办事就是好政府;办公楼再豪华,不替百姓谋利益,百姓背后也要骂娘。这个最浅显的道理,作为造福一方的地方政府,难道不知晓吗?更何况,在本届中央政府“约法三章”中,第一项就是政府不得兴建楼堂馆所,房县政府又哪来的胆子,置中央禁令于不顾?
据记者调查,房县豪华办公楼的建设是打了一个“擦边球”:项目开工日期是2012年11月1日,是在中央《关于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的通知》下发前审批建设的。按照房县信访局局长的“实话”来讲,就是“任何部门都对他们无可奈何”。真的无可奈何么?超过审批的占地、建设面积如何解释?超出规定的人均建筑面积作何处理?征收基本农田保护区内土地又经过国务院批准了么?每一种违规行为的背后,都有相应的文件规定,“无可奈何”的情况,肯定是不存在的。
然而,就是这样一个处处违规的豪华办公楼,却能一路绿灯的建设起来,与此类似,此前多地曾曝光的豪华办公楼,也或多或少都存在同样的问题。由此可见,解决地方政府兴建楼堂馆所的问题,在禁令之外,要有相应的处理办法,必须下“狠手”,出“重拳”。管住地方政府兴建楼堂馆所,首先要管住“一把手”,要建立“一把手”负责制,只有明确了责任主体,才能有效避免冲动和盲目。
其次要加强审计,尤其是对地方财政资金的来源和使用要加强审计。像房县这种,年财政收入才5亿元的国家级贫困县,哪儿来的钱建设豪华办公楼?在建设过程中,资金的来源和使用是不是存在问题?事实证明,房县在建设办公楼的过程中,确实存在违规行为。据记者调查,当地政府征地后,有的被高价出售用作商品房开发,在以126万一亩卖给开发商之后,仅给被征地百姓2.1万一亩。靠卖地来支撑房县政府的豪华办公楼,百姓又怎能不寒心。凡此种种,希望相关部门能及时介入和调查,以安民心,正党纪国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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